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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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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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国际国内经济及航运市场形势分析

   2015年以来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达经济体国家经贸发展整体出现下行趋势,以亚洲为主的新兴市场国家经济发展减速增长,需求疲软带来商品价格的下降施压航运业,航运市场总体呈现低位震荡态势。BDI受到经济放缓和淡季市场的双重压力持续下滑,于2月18日跌至近30年历史最低点509点,3-5月份在600点上下运行。6月份开始,受国内铁矿石和煤炭库存较低以及镍矿和粮食进出口交易进入旺季等利好因素影响,BDI连续上扬,6月30日报收于800点。上半年BDI平均仅623.34点,较上年同期的1,182.26点下跌了47.28%。

   国内干散货运输市场受工业活动疲软以及相关环保政策的逐步加强的影响,需求持续低迷。沿海煤炭运输市场需求整体回暖乏力,尤其是火电方面受到冲击较为严重,沿海主要电力集团日耗煤量较去年同期明显下滑,多数电力集团机组负荷偏低,电厂库存消化缓慢。上半年中国沿海煤炭运价指数(CBCFI)仅5月下旬至6月上旬小幅反弹外,其余均在500点上下徘徊,上半年CBCFI平均指数为525.44点,较上年同期的679.14点下降了22.63 %。上半年沿海散货综合运价指数屡次刷新历史最低记录,较去年底下跌3.9%至865.23点,较去年同期下跌6.2%。

   下半年,世界经济复苏仍充满不确定性,美国经济有望向好,欧日经济复苏前景不明朗。经济与贸易增速的放缓将给国际国内航运业需求的增长带来一定的压力,复苏的步履仍显艰难。航运市场的好转依赖于多重因素共同推动,虽然短期内依然不容乐观,但随着干散货船市场“抄底”投资热潮消退、运力拆解速度加快及我国政府宏观调控的支撑、“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战略构想实施带来的下游需求扩张等有利因素的影响,将给下半年传统航运旺季带来一定的提振作用。

   3.2报告期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面对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和决策部署下,在各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保安全、拓市场、控成本、提管理、强队伍”目标,全司上下齐心协力,扎实工作,报告期公司经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散货轮17艘,总运力规模80.80万载重吨。报告期完成货运量970.90万吨,为上年同期的125.50%;完成货运周转量240.00亿吨公里,为上年同期的201.95%;实现海运主营业务收入38,556.05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10.34%。

   报告期,明州高速经营的绕城高速西段日均断面车流量为53,376辆,为上年同期的106.19%;实现通行费收入14,787.42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4.22%;实现净利润-782.2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亏1,988.27万元。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21.25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7.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3.78万元。

   报告期公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开拓,提高船舶营运效益。公司持续深化大客户战略,积极推进COA洽谈工作,保持基础货源稳中有升;运用公司品牌优势,着力参与和加强浙能集团进口煤炭运输业务,拓展货源组织渠道;提高市场研判能力,全力抢占市场反弹先机,抓住5月份国内市场和6月份国际市场反弹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三角航线的短途远洋运输和回程矿运输,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成功首航浙能集团旗下台州第二发电厂煤运航线,开辟新的电煤航线;科学调度,加强沟通,船舶周转效率得到提高;

   二是着力保畅增收,确保公路运营稳定。公司控股的明州高速深化运营管理措施,提升收费服务水平,运营效益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优化道路通行环境,完善监控和路巡路查,为国检做好充分准备;切实履行和承担社会责任,落实国家关于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要求,保证道路免费通行保畅任务顺利完成;推进“三改一拆”专项工作,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高架桥下空间仓储区整治管理;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公司安全形势相对稳定,未发生各类责任事故,所属船舶在国内外PSC/FSC检查中均顺利通过,滞留率为零。公司岸基管理人员、船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及素质进一步提高,保障了船舶运输生产的顺利开展。公司继续被宁波海事局认定为安全信用A级管理公司,并保持全国“安全诚信公司”荣誉;

   四是夯实强基固本,降低成本促效益。公司有序推进船舶节能技改项目,报告期已在3艘船舶安装消涡鳍、燃油均质机,并在相关船舶安装电子注油器、主机燃油加热装置等技改设备,均达到预期效果;公司还在相关船舶试点推行船舶进出港使用重油,切实降低油料成本;船队进一步深化经济航速、主机改烧混合油等现有节能措施,加强远洋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的运行;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严格招标制度,报告期共开展各类保险、船舶修理、备件采购等招标33次,千方百计降低经营成本;

   五是深抓精细管理,提升抗风险能力。公司加强对标管理,提升安全生产与经营管理能力;强化依法治企,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海运转债”提前赎回并完成转股后,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大幅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减少了财务费用,财务结构得到改善;加强新造船项目管理工作,2015年1月30日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签订3艘49,5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后,公司立即成立造船领导小组,并陆续与船厂商谈并签订了新造船部分设备的技术协议,积极落实新造船前期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运力结构的调整与优化。

   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巩固实施“立足浙能,面向市场”的经营方针,加强与大客户沟通协调,提高COA的兑现率,扎实做好浙能进口煤运输业务,同时积极跟踪市场加大开拓力度,稳步提升经营效益;着力推进新造船项目,确保新建的3艘4.95万吨级散货船在年内全部开工,同时结合四部委关于拆船补贴政策延长两年的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老旧船舶更新报废规划;继续推进公路保畅增收工作,着力效益增长;推进对标管理,强化全员培训,提升全司员工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能力,同舟共济,为实现全年生产经营与安全管理等各项目标而努力。

   3.3主营业务分析

   3.3.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3.2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水运业务及经营高速公路项目的通行费收入。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421.25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7.63%,其中:水运业务收入 38,556.05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10.34%;通行费收入14,787.42万元,为上年同期的104.22%。

   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63%,其中:

   ①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34%。报告期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大宗散货贸易疲软,国际航运市场总体呈现低位震荡态势,航运市场复苏的步履仍显十分艰难。公司积极服务大客户,提高年度COA的兑现率,同时依托公司的境外公司平台,积极开展浙能集团进口煤炭运输业务。报告期,通过外协船业务完成的运输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3,599.28万元,增长额占运输总收入的9.33%;

   ②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22%。尽管受“国家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等惠民政策的影响减少了通行费收入,但随着城市路网不断完善,高速路网不断延伸,公司加大维护力量,提高服务质量,进出口车流量上升了10.10%,公司通行费收入持续上升。

   (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3.3.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1) 成本分析表

   ■

   注: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上升7.59%的主要原因:

   ①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12.70%,其中:

   a.燃料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13.74%,主要系国际油价下降,公司燃油采购成本比上年有较大幅度下降,使得公司燃料成本支出减少;

   b.港口费用较上年同期提高45.41%,主要是公司自有船舶运行航线调整,外贸期租业务减少、程租业务增加所致;

   c.船舶修理费较上年同期提高29.72%,报告期修理费按年度修理计划预提。本年度公司计划加大对船舶修理费用的投入,提高船舶安全运行能力;

   d.船舶租赁费较上年同期提高244.63%,报告期公司依托境外子公司平台,通过租入运力的方式,努力开拓进口煤炭运输业务,使得外协船租赁费大幅度提升。船舶租赁费增加也是报告期合计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的主要原因;

   ②收费公路运营业成本比上年减少12.79%。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议案》,报告期公路经营权-路产摊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48.61万元。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

   3.3.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管理费用本期金额2,127.06万元,上期金额2,017.70万元。报告期公司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5.42%,主要系部分费用入账时间性差异所致;

   3.3.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财务费用本期金额10,393.72万元,上期金额12,251.54万元。报告期公司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下降15.16%,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对外融资总额比上年同期下降。公司2010年发行的72,000万元可转债,根据发行条件规定,在2015年5月11日提前赎回,计入财务费用的可转债利息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央行[微博]自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6月28日,4次调整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降低了公司存量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

   3.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21,966.86万元,上期金额16,897.16万元。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0%,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有所增加,同时加强了应收帐款的回收力度,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比上年同期末有大幅度下降;

   3.3.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9,442.30万元,上期金额-785.38万元。 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增加8,636.92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新造船首付款7,672.05万元所致;

   3.3.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19,903.38万元,上期金额-26,860.15万元。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比上年同期减少6,956.77万元,主要系上期归还借款的总额大于本期;

   3.3.9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860.61万元,上期金额68.25万元。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60.97%,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同期尚有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所得税较少。

   3.3.10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①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7.63%,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0.34%,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4.22%;

   ②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7.59%,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长12.70%,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12.79%;

   ③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增加1,160.97%,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同期尚有以前年度亏损弥补额,所得税较少;

   ④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57个百分点,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8.17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953.7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公司通过租赁外协船进行的进口煤运输业务毛利率较低,从而摊薄了公司整体运输业务毛利率;因“公路经营权-路权”摊销会计估计变更,减少了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总额;通行费收入的增长,使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公司完成货运量970.90万吨、货运周转量240.00亿吨公里,分别为年度计划的54.69%和73.02%。

   报告期,实现营业总收入53,421.2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46.81%: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收入38,556.05万元,为年度计划的47.23%;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收入14,787.42万元,为年度计划的45.78%;

   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成本39,328.71万元,为年度计划的34.59%:其中,水路货物运输业务成本33,124.98万元,为年度计划的 46.77%;收费公路运营业务成本6,189.2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45.59%。

   报告期,公司营业总收入未达半年度计划,主要原因为报告期航运市场总体呈现低位震荡态势,经营难度增大,但同比增长7.63%;营业总成本下降,为年度计划的34.59%。

   (3)其他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

   报告期期末金额比上年年末变动较大项目有: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0.35%,主要系公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及支付新造船工程款所致;

   (2)预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933.11%,主要系外协船租赁费预付所致;

   (3)在建工程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8,065.4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支付了3艘新造船项目第一期工程款7,672.05万元;

   (4)应付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2.88%,主要系上年末应付内贸运输外协船运费,在报告期支付完毕;

   (5)预收账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409.46%,主要系预收运费增长所致;

   (6)应交税费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30.63%,主要是上年应交企业所得税在报告期汇算清缴完毕;

   (7)应付利息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1.14%,主要系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在2015年5月11日提前赎回,已转股的应付未付债券利息转资本溢价;因央行利率调整,公司存量贷款应付利息同比下降;

   (8)其他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32.51%,主要系报告期船舶修理费和公路修理费按年度预算按月计提。报告期末部分已完成修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部分项目因安排在下半年度修理,故造成预提修理费增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49.47%,系提前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多所致;

   (10)应付债券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100%,系公司发行在外的可转债本期全都转股或兑付;

   (11)长期应付款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56.41%,主要是公司正常支付融资租赁相关本金所致;

   (12)公司总股本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18.16%,系报告期共有712.852,000.00元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转股价为4.50元/股,公司股本增加158,410,862.00股,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673,150,072.58元,其他权益工具减少135,955,777.47元;

   (13)其他权益工具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下降100%,原因见本项说明(12);

   (14)资本公积报告期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135.75%,原因见本项说明(12)。

   3.4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4.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提高了0.57个百分点。

   3.5核心竞争力分析

   在严峻而复杂的市场环境下,公司积极实施内强管理、外拓市场的经营思路,以改革的思维努力寻找突围。依托规模最大的地方能源企业之一和浙江省规模最大国有企业之一的浙能集团,本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规模化、专业化经营,进一步巩固“立足浙能,面向市场”的经营方针,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战略稳步实施的机遇,发挥以下几个方面优势带动竞争力:

   1、人力资源优势。公司具有60多年的创业历程,立足于海员之乡—宁波,一贯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造就了一支素质过硬、技术精良、专业配套、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船员和专业管理队伍。管理团队带领员工重学习、强管理、夯基础,建立了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运力资源优势。公司立足海运主业,专注于散货船队细分市场。近年来致力于运力规模发展和经营结构调整,淘汰高油耗、高维修成本和高安全风险的老旧船舶,船队结构得到优化。至报告期末,公司运力规模80.80万载重吨,平均船龄14.53年,形成一支以灵便型和巴拿马型船舶为主、船龄较低、国际国内并举、具有一定竞争力的散货船队,在国内沿海干散货船经营规模及船队技术的先进性方面名列前茅。同时,公司积极利用国家出台的海运业优惠政策,抓住国内沿海电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对电煤的需求,发展与之相适应、相配套的船舶。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签订了3艘4.95万载重吨散货船的建造合同,报告期已完成主要设备的采办,生产设计接近收尾,未来公司运力规模与结构有望进一步提升和优化;

   3、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已形成以沿海和国际煤炭运输为主的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与国内大型能源集团主要电煤客户结成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构筑运输企业、货源单位的优势互补和经济效益的互利双赢。目前公司与大客户均签订COA以保证基本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2015年公司COA运量约为1,450万吨。随着浙江省经济的发展,电力供应刚性增长,电煤运输需求逐年增加,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主要客户浙能集团的煤炭需求货源具有增长趋势,近年来浙能集团通过水路运输的煤炭销售量为4,000万吨左右。2015年公司与浙能集团下属的浙能富兴及舟山富兴签订的电煤运输合同运量约为1,300万吨。浙能集团利用其自身业务优势对本公司现有资源优化整合及进一步发展其目前主营业务,本公司将成为浙能集团旗下国内沿海货物运输业务资产的唯一整合平台,利用其稳定的货源、充足的资金和多元化业务的优势支持本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本公司在资金、货源、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4、财务状况优势。本公司2011年1月7日公开发行的“海运转债”于2015年4月14日起履行提前赎回程序,“海运转债”完成转股后于2015年5月15日正式在上交所[微博]摘牌。“海运转债”提前赎回并完成转股后,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公司的财务结构,大幅降低了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其中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30.21%下降到报告期末的5.55%,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从年初的62.60%下降至报告期的50.93%。同时,“海运转债”提前赎回并完成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30,850,948股,增加了公司自有资本,提高了公司抗风险能力,良好的现金流和健康的财务状况将为公司发展打下基础。

   3.6投资状况分析

   3.6.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未有证券投资情况,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2015年4月7日,公司与浙能财务公司、明州高速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浙能财务公司向明州高速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自2015年4月7日起至2016年4月7日止,贷款利率为年利率5.3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取得委托贷款投资收益48.61万元。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6.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本公司2014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3艘5万吨级散装货轮的议案》,该议案亦经2014年9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15年1月30日,公司与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金陵船厂签订了3艘49,5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项目合计造价50,994万元人民币,每艘船舶造价为16,998万元人民币,合同履行期限为2015年1月30日至2017年2月28日。

   报告期,该项目已完成3艘船舶主要设备采办,生产设计接近收尾,已投入资金7,672.05万元。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运营的宁波绕城西线高速公路实际交通流量与预测交通流量发生了较大变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宁波海运明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公路特许经营无形资产摊销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调整后的预测特定年度标准车流量和未来经营期总标准车流量,对宁波绕城高速公路西段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产)的摊销额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无形资产(公路经营权-路权)在本年度的摊销额为6,214万元,比变更前摊销额减少2,502万元,影响本报告期摊销额1,251万元。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上述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陈明东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600798股票简称:宁波海运编号:临2015-049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包运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包运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1,300万吨/年运量煤炭运输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150万吨/年运量煤炭运输合同的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包运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稳定货源,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与提高。

   一、审议程序情况

   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煤炭运输合同>的议案》。经多轮谈判,截止2015年8月27日,本公司与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以及浙能富兴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富兴”)签署了《煤炭运输合同》及《煤炭运输合同补充协议》。至此,本年度公司与主要托运人的包运合同(以下简称“COA”)已签署完毕。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2015年以来本公司签署的COA运量约为1,450万吨,比上年增加约130万吨。其中与浙能富兴签署的运量约为1,300万吨/年,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按照本公司与浙能富兴及其全资子公司舟山富兴签署的《煤炭运输合同补充协议》,2015年度,增加舟山富兴作为《煤炭运输合同》的共同托运人;其余运量约150万吨/年,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上述合同中本公司与浙能富兴签署约1,300万吨/年运量属关联交易,详见本公司2015年7月14日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煤炭运输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5-041)和2015年8月1日披露的《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43)。

   (二)合同主要对方当事人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4﹟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陈一勤

   注册资本:4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1600000382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浙能富兴总资产45.63亿元,净资产10.80亿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 231.69亿元,净利润5.10亿元。

   浙能富兴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舟山富兴为浙能富兴的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浙能富兴等托运人与本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就有关事项的权利和义务协商一致签署了《煤炭运输合同》及《煤炭运输合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托运人委托承运人为其提供可靠的煤炭运输服务且承运人同意接受该委托,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价格公允、平等互利及交易价格符合海运市场惯有定价标准的原则签署合同。

   (二)运量:托运人将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承运人通过水路运输承运煤炭,2015年COA总计运量约为1,450万吨。

   其中与浙能富兴及舟山富兴一程煤炭运输年度数量总计为1,300万吨,如有增减,经三方确认为准。承运人在保证完成上述运量的基础上,如托运人存在运力缺口,在承运人尚有富裕运力的情况下,以同等运价优先考虑承运人,三方同意可增加合同运量(签订补充协议)。

   与其他托运人承运的煤炭运量为150万吨/年±15%。

   (三)经协商,确定主要煤运航线的基准运价。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价格及数量为交易的定价、计量原则。价格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还对计量和验收、运费结算、运输安排及违约责任等作了规定。

   2015年度COA的平均基准运价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服务期限:与浙能富兴签署的运量约为1,300万吨/年,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其余运量约150万吨/年,履行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五)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书面签署,并加盖各方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在当前国际国内航运市场低迷的经营环境下,包运合同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进一步稳定货源,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促进经营业务和经营效益的稳定与提高。本公司与浙能富兴及舟山富兴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一般商业交易,交易的价格符合海运市场惯有的定价标准,实现各方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浙能富兴等托运人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国内多家航运企业为其提供煤炭运输服务。本公司与各托运人有着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本公司多年都与浙能富兴等托运人签订煤炭运输合同,费用结算及时合理,前期同类交易执行情况良好,支付等履约能力正常,未发生违约情形,因此,包运合同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98公司简称:宁波海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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