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2.9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4%;营业利润-1.06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025.77%;净利润4541.45 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29.6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34.95%,增加原因主要为转回原为新疆海龙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所致。

   201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615,634.85元,其中用于募投项目的资金为151,615,634.85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0元。报告期内为了使募投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的进度有序的开展,公司紧抓募投项目的管理工作,成立项目筹建办由专人负责,对于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降低了公司的运行成本。

   2、鑫龙化纤股权收购工作。2015年上半年公司完成了对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工作。鑫龙化纤现全额拥有原中国建设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与中国银行阿克苏地区分行对新疆海龙的贷款债权以及附带的质押及担保追偿权。因此,本次收购完成后,其作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无需向本公司行使担保追偿权,这就解除了本公司原为新疆海龙贷款本息提供担保而存在的被追偿风险。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该等担保被追偿风险解除后,原计提的预计负债15147.00万元转回,因而增加本公司效益,对本公司本期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同时,鑫龙化纤实现正常生产经营后,将能带动新农棉浆满负荷开工,提高配套电厂资产的利用率,对于提升本公司部分存量资产运作效率有着直接而深远的意义,对于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作用明显。

   3、重大合同签订工作。为了全面推进公司粘胶纤维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30万吨粘胶纤维项目战略合作协议》与《承包经营合同》。本次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引入战略合作伙伴,依托区域资源优势,通过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做大做强粘胶纤维产业,可全面推进公司粘胶纤维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并将为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本合同所涉及的标的资产预计每年产生的净利润总额(或减亏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329,116.28元)。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年初制定的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修正经营策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质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成本;加强费用预算管理,控制三项费用;把握市场机遇,推动项目建设,尽快投产或扩产适销对路的高附加值产品。将力争在外部环境没有显著改善的情况下,力保公司主营业务平稳发展。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棉浆公司、阳光商贸公司因技改检修未能满负荷生产期间,所发生的人工成本及折旧进管理费用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到政府一亿元的补贴收入致现流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对鑫龙化纤公司的投资,支付塔河种业公司股权转让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公司受托支付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和利润来源均未发生重大变动,公司收入及利润仍主要源于种业、乳制品业、甘草制品及棉浆粕。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原定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报告期内完成2015年经营计划情况:一、工业方面:1、生产皮棉3765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9.54%,系棉花生产受农业季节性影响,主要生产时间集中在四季度;2、生产棉种4460 吨,完成全年计划的89.20%,增长原因系上年棉种生产环境较好,为生产优良棉种提供了好的原料,因而公司增加了生产棉种计划;3、生产棉浆粕4488.255吨,完成全年计划的16.02%,未完成计划原因系公司因技改检修未能满负荷生产。4、生产甘草制品797.38吨,完成全年计划的66.44%,主要是随着销售市场的不畅,我们采取以销定产的策略,采取定单生产。防止产品积压,占用资金,有效的提高资产的有效运行;二、畜牧乳业:生产鲜奶5568 吨,完成全年计划的46.4%,较之上年同期有所增长;生产液态奶8359吨,完成全年计划的32.15%;液态奶生产减少原因:乳业公司因液态奶销售订单减少,导致液态奶产量未完成预算指标。生产工业奶粉原粉2242 吨,完成全年计划的74.73%;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97 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35.04%,主要原因系棉浆粕市场及奶粉市场低迷,产品销售均与计划相差较大,而塔河种业皮棉销售受棉花收购政策影响延迟销售也使本期未完成计划目标;营业成本2.23亿元,达到全年计划的32.41%,主要原因系受到产品销量不足的影响;三项费用总计0.84 亿元,达到全年计划的44.65%,公司下半年将继续采取措控制各项费用的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4567.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收益5511.51万元;净利润-4541.4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72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净收益6225.52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转回了新疆海龙预计负债15147万元。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目前种业、乳业、甘草产业和棉浆化纤产业依然是公司主导产业,其中畜牧业和园林业分别为乳业和种业辅助产业。综合行业分析农业比工业发展稳定,工业中因棉浆粕、奶粉及甘草制品市场低迷,受市场波动影响大,而农业虽然也面临着棉花市场的浮动,但由于新疆所处良好的地理位置,加之国家对新疆棉花种植业的政策支持,使公司在棉花及良种繁育上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从产品情况分析,公司主要产品仍是棉种、棉花及其副产品、奶制品、棉浆粕及甘草制品。蒸汽和电与上年同期毛利率变化较大主要是新农棉浆与阳光商贸因技改检修未能满负荷生产造成。苗木工程属绿化行业,是公司发展农业多元化增加。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新疆以外的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降低了27.74%,主要原因系甘草制品销售大幅下滑所致。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依托区域农业产业资源优势,以农业产业化为导向,做大做强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以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铸造优势区域相关产业的优质高效产业链条。公司主要发展产业包括:种业、乳制品加工以及甘草深加工、棉短绒深加工产业。在相关产业拥有区域资源、独创合作体系等独特优势,相关优势与公司十多年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品牌、经验与管理构成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随着产业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的产业化发展战略正逐步提升经营业绩,实现规模效益与南疆及相关区域产业发展的和谐共赢。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37,299.57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37,299.57万元,增加100%,投资明细如下: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河种业)、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甘草)、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乳业)、阿拉尔新农棉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浆)、阿拉尔新农棉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棉纺)、新疆新农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农矿业)、阿拉尔新农阳光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商贸)、阿拉尔市鑫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龙化纤)8家子公司。公司持有阿拉尔新农赛杰草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由于该公司已全面停产,且已经注销税务登记,已宣告进入清算程序,自2009年度起未纳入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一家投资收购的全资子公司鑫龙化纤。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5-062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许可【2014】1128号”文《关于核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8日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的方式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60,512,82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9.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89,999,995.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29,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额560,999,995.00元已于2014年12月18日分别存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阿克苏分行营业部65001690100052510690银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30777801040015739银行账户内。此外公司累计发生2,441,240.77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31,441,240.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8,558,754.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4URA102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615,634.85元(包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127,559,492.5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26,943,119.38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为616,373.17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改议案。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1月16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东大街(兵团)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部、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十字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微博]阿克苏分行营业部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塔里木河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阿拉尔新农甘草产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兵团)支行、阿克苏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阿拉尔信用社、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尔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根据该等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20%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享有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权等。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1,615,634.85元(包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8,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余额为127,559,492.55元(其中募集资金余额为126,943,119.38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为616,373.17元)。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1,720,501.65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出具了《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对此,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日披露的《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2月5日,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保荐机构、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2015年5月29日,公司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对此,保荐机构、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详见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5—061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十八次监事会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5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报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半年报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在对公司2015年半年报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报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9证券简称:新农开发编号:2015—060号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公司7名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报》》;

   公司2015年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情请见2015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王永强先生辞职,自动失去了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资格。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增补董事兰新华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完成后,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朱晓玲女士、杨有陆先生、兰新华先生。主任委员为朱晓玲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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