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4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投资”)《关于增持信达地产股份的通知》,信达投资通过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24日,信达投资通过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累计增持金额为11,991万元。

   本次增持前,信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74,518,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1%。增持后,信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91,618,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93%;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1,987,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1%。

   二、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临2015-033号)。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目前股市非理性下跌等因素,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5年7月9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本次增持后,信达投资将继续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信达投资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持续关注信达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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