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3年4月8日、4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

   公告《关于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及《关于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补充公告》,就公司第二大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等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临2013-016、018公告。

   2015年8月23日,我公司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景谷森达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项的通知》,主要内容为:截止目前,由于无偿划转条件不成立,决定终止与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及报纸,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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