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

   不存在优先股,不适用。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复苏态势疲弱,不确定性增多,国内经济进入从高速增长向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受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和油气供给持续过剩等因素影响,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迷,全球油气行业投资明显缩减,对油气工程行业的发展运营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面对挑战,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确保了国内各在建项目和俄罗斯Yamal、缅甸Zawtika、澳洲Ichthys等大型国际项目平稳有序实施。在稳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的同时,公司一方面努力开拓国际市场,报告期中标巴西FPSO项目,首次进入南美洲市场。另一方面,强化成本管控,通过精细化管理、采办优化和技术创新等综合性措施,深入开展成本控制与节约,全面降本增效,不断取得积极成效。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35亿元,净利润15.56亿元。

   上半年公司股票入选“上证50”指数样本股,并获得证券时报、中国基金报、新财富杂志主办评选的“2014年度中国主板上市公司价值前十强”荣誉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主办评选的“2014年度最受投资者尊重的百强上市公司”荣誉。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69.35亿元,同比减少29.16%,主要原因是整体工作量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其中陆地建造业务完成钢材加工量较去年同期下降46%,海上安装营运船天同比下降31%。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48.83亿元,同比减少31.92%,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受工作量下降影响,发生的成本费用减少;另一方面公司持续实施全面的降本增效措施,把不断降低成本作为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成本得到较好控制。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364.16万元,同比增加20.38%,主要原因是公司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销售费用相应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3.14亿元,同比减少25.02%,主要原因是研发支出的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4,568.33万元,同比减少14.69%,主要是公司偿还了香港子公司抵押贷款,同时深圳子公司回购了融资租赁的“海洋石油289”船,带息负债减少,利息净支出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4亿元,同比增加0.64%,主要是上半年公司收款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平稳。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0亿元,同比减少8.68亿元,下降59.92%。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及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净收回投资13.00亿元,而上年同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净收回投资18.00亿元;(2)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2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65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63亿元,净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减少3.50亿元。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1)香港子公司偿还抵押贷款91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0.56亿元;(2)深圳子公司支付融资租赁的 “海洋石油289”船第五期租金0.27亿元,以及回购该船支出的5.60亿元;(3)本期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17亿元。而上年同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包括偿还进出口银行到期贷款14.80亿元以及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派发现金股利4.42亿元。因此本期净现金流出较去年同期相应减少。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 研发费用1.9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3%,主要是一方面公司结合2015年度收入整体减少的情况对科技项目预算支出进行了适当的压缩,另一方面今年部分工程化、产业化研发项目结合工程项目运行情况,在6月份完成项目立项的居多,实际投入将集中在下半年。因此,上半年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较少。

   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6亿元,同比下降10%。主要是由于工作量的减少,收入规模随之下降。但净利润下降幅度明显小于收入降幅,主要得益于公司持续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管控,取得了积极成效。

   2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工程项目安全有序运行,国际项目执行能力持续增强

   上半年,公司同步运行26个工程项目,垦利10-1、陆丰7-2、锦州9-3等6个项目完工。完成了6座导管架和15座组块的陆上建造。实施了6座导管架、24座组块的海上安装和18公里的海管铺设。垦利10-1、旅大10-1两个项目分别实现提前45天和13天机械完工。渤中28-34项目节约20余个船天,节省成本约5000万元。损工事件率和应记录事件率继续低位,保持了较好的安全管理水平。

   上半年重点工程项目实施进度:

   ■

   主要工作量统计:

   设计板块投入102万个工时。

   建造板块完成钢材加工量8.5万结构吨。

   安装板块投入船天0.85万个。

   海外大型项目明显增加,海上安装业务走向海外。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增加了俄罗斯Yamal、缅甸Zawtika、巴西FPSO等大型国际项目,共运行了包括澳洲Ichthys、挪威Nyhamna 在内的7个海外项目。Ichthys项目模块建造已全部按计划完工,正在分批次装船,该项目通过优化建造模式和装船方案,节约费用近2000万元。Yamal项目正在进行TRAIN1列共计12个模块,涉及169个甲板片的预制和总装工作。缅甸Zawtika项目已实现100万工时零事故。 “蓝疆”船实施了文莱海域BSP项目海上安装。

   2)国际市场开发取得新的进展,国际化运营步伐加快

   报告期,公司获得订单总额约36.95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内订单18.83亿元,海外订单18.12亿元,具体包括巴西FPSO、 “海洋石油698”船外租等6个国际项目。

   ①首次打开巴西市场,在FPSO浮体市场取得新突破

   在当前国际油气行业整体低迷的形势下,公司通过积极加强市场开拓,把握住机遇,首次进入了巴西市场。今年5月,公司与巴西国家石油公司旗下子公司签订了浮式储卸油轮合同,为两条FPSO提供部分设计、模块建造以及两条FPSO的全部集成、调试等工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加强与巴西伙伴的业务联系,为未来在深水市场、FPSO总包等领域的合作打下基础。

   ②进一步深化与现有客户及国际同行的合作,不断寻求新的合作机会

   进一步深化与壳牌公司的合作。报告期青岛子公司成功获得壳牌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绿色认证,成为壳牌全球为数不多的绿色承包商之一,同时双方也在积极探讨新的合作领域及合作项目。

   继续加强与巴西国家石油、墨西哥国家石油、道达尔、埃克森美孚等国际能源公司的交流合作,结合低油价下能源公司的需求,进一步推介公司低成本总承包竞争优势和海上安装资源。

   重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型能源公司的合作,将借助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利用公司总承包能力与经验,为海外中小型能源公司提供融资加工程总承包的服务。

   ③进一步完善海外布局

   上半年,根据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公司积极推动设立文莱分公司、泰国子公司和巴西子公司等工作。现有11家境外公司,在澳大利亚、印尼、沙特、尼日利亚、加拿大、香港、休斯敦等地均成立了常设机构。目前正计划推动墨西哥、巴西、泰国、卡塔尔以及新加坡项目运营中心的设立,届时将完成东南亚、中东、澳大利亚、非洲以及欧美五大区域市场布局,覆盖全球所有主要海上油气产区,加快对相关区域的市场开发。

   3)珠海场地引入合作者取得重要成果,深水战略持续推进

   ①珠海场地引入美国福陆(Fluor)公司合资经营

   为了更好地推动珠海场地建设,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和深水工程能力,更好地联合拓展国际市场,公司引入美国福陆(Fluor)公司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建设、管理、运营珠海场地。该公司是国际海洋工程行业的巨头之一,拥有丰富的国际化项目运营经验、成熟的市场渠道,能够与公司形成合力,更好地进行优势互补。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与本半年度报告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珠海场地项目一期工程已于去年6月完工。截至报告期末,二期工程建设已完成近70%。

   ②两艘具备世界先进深水作业能力的船舶入列

   3月初,公司投资建设的具有世界先进作业能力的3000米动力定位深水多功能水下工程船“海洋石油286”、深水挖沟多功能船“海洋石油291”正式入列服役。至此,公司已拥有包括3000米深水铺管起重船“海洋石油201”、深水多功能安装船“海洋石油289”、5万吨半潜自航船“海洋石油278”等世界先进船舶组成的深水舰队,标志着我国深海水下施工装备能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使公司具备了深海大型采油平台吊装、水下结构物精准安装、海底管道及海底电缆铺设等主要作业能力。

   4)深化“质量效益年”建设,继续实施全面降本增效措施

   ①成本管控精细化,逐步形成降本增效长效机制

   在生产项目保持高效运营的同时,良好的成本控制和降本增效是应对行业低谷的关键。公司高度重视,从细微处着手,实施全面的提质、降本、增效综合性措施。如推行协议采办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设计方案、优化施工方案、精确进行船舶资源配置,减少待机、自行改装工器具、自行维修部分船舶设备、船舶备件国产化、加强库房备件备品利库和工程余料再利用等具体措施,积少成多,不断降低成本,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

   上半年,公司各工程项目开展26个大型设计优化,创造经济效益3300万元。在海管自动焊备件上,充分利用库存资源,节省逾千万元材料成本。在某装船项目中装船垫墩重复再利用,节省进口钢材费用1400万元。类似于这样的案例比比皆是,体现了公司对成本管控的精细化要求。

   ②科技驱动效应在生产运行中得到持续释放

   公司继续积极运用海上浮托安装技术,大幅提高海上安装效率,节省了大量船天。公司创新开发海底管道保护技术,节约工程费用上亿元。打破国际垄断,首次自主实施300米水深柔性软管铺设与回收海试。初步掌握卷管法技术,首次完成南海北部路坡项目卷轴安装系统海上试验。高效T型牺牲阳极首次替代传统阳极在工程项目中示范应用。首次研制了水下测试装备工程样机,拓展水下工程业务。

   (2)发展展望

   1)公司发展面临的政策环境依然良好

   ①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经济是国家战略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重大部署。国家强调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使海洋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持产业,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重点在深水等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海洋油气资源开发是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关于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海洋经济的一系列部署将为海洋石油工业和海洋工程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机遇和政策支持。

   ②海洋工程装备行业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中国制造2025”重要内容

   近来年,国家将海洋工程装备行业作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的一部分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推出相关优惠政策扶持,相关产业较快发展。公司是国内惟一的大型海洋石油工程总承包公司,从事海洋工程行业已近40年,公司所拥有的海洋工程船舶和制造的海洋油气生产平台均属于海洋工程装备,将受益于该行业的发展。

   制造业是立国之本。国家提出的“中国制造2025”是应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立足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际需要,围绕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人才为本等关键环节,以先进制造、高端装备为重点领域,加快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政策举措,力争到2025年从制造大国迈入制造强国行列。海洋工程行业是“中国制造2025”的重要内容。公司目前已制定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政策的初步规划,将重点从顶层推动、科技驱动、装备储备、人才结构化、资本运作等方面着手,提升公司高端制造水平。

   ③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发挥公司优势,加快走向国际市场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围绕“一带一路”路线大力开始沿线市场。在泰国、文莱、印尼、澳大利亚、新加坡、沙特、阿布扎比设立了分支机构,在缅甸、印尼、文莱、澳大利亚、中东、俄罗斯、北欧均有项目在实施。

   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战略带来的机遇,努力开拓沿线市场,实现合作共赢。

   2)面对低油价带来的行业挑战,坚定信心,扎实发展

   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低位运行,给全球整个油气生产开发行业带来了巨大挑战。相关国际机构预计国际油价或将在低位徘徊更长时间。

   经济发展有周期,行业发展有规律。困难总是有的,挑战才是试金石。公司无法左右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油价波动,唯有坚定信心,直面挑战,练好基本功,坚持抓好“四大能力”建设和国际市场开拓,把握住发展的根本方向,同时继续在成本控制和提高技术水平上下功夫,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就一定能够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3)2015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公司将运行恩平23-1油田群开发、垦利10-4、俄罗斯yamal等16个工程项目,公司将狠抓安全管理,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确保各工程项目安全按计划运营的同时,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①继续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有效管控成本,提高适应低油价的发展能力

   在行业困难面前,公司必须通过更有效的开源和节流,广开收入,节约成本。近年来,公司通过“四大能力”建设,拥有先进作业能力的深水船舶成形,浅水工程开发能力从万吨级提升至3万吨级,国际品牌效应较快提升,总承包工程的成本控制能力也显著增强,为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有利支撑。公司下一步将向更多大型国际油公司推行低成本的总承包优势,大力开发海外市场,提升国际业务占比。

   ②继续通过管理创新和科技创新,更好地降本增效

   有效地落实“设计采办保建造”“陆地建造保海上”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推动主要生产链条的无缝衔接、管理集约和资源共享。向采办和分包管理要效益,加快采办中心建设,年内投入运营,全面实现采办全过程闭环管理,不断扩大集中采办和协议采办范围,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规模效应,提高整体议价能力。向科技驱动要效益,努力在水下生产系统设计、渤海及泰国边际油田开发、大型模块设计建造一体化技术、大型LNG储罐及液化工艺技术等领域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为降本增效贡献更大价值。

   ③执行好现有国际项目,提升国际化运营水平

   公司目前正在执行俄罗斯Yamal、缅甸Zawtika、巴西FPSO等大型国际项目,还有澳洲Ichthys、壳牌BSP、Nyhamna等项目也在同步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有效控制,并切实通过这些项目的运营,熟悉国际标准、改进管理、积累经验、创造业绩,特别是加快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商务、管理与技术人才,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为未来更广阔的国际合作打好基础,增强国际化发展后劲。

   ④持续推进“四大能力”建设,保持核心竞争力和作业能力稳步提升

   加强“四大能力建设”是公司长期发展方针,必须作为重点工作长期抓下去。下半年公司将推动珠海深水基地合资经营落地生根,加快双方在国际项目运营、深水技术、联合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紧密合作。稳步推进“海洋石油201”、“海洋石油286”等船舶运营,培养高素质的深水队伍,有效发挥船舶性能,进一步提升海上综合作业能力和施工效率。扎实开始TLP深水平台的前期设计工作,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大幅提升公司深水设计能力。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83股票简称:海油工程编号:临2015-019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9日,公司在北京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建造一艘管道挖沟动力定位工程船的议案》。

   为提高挖沟作业效率,降低挖沟成本,同意公司建造一艘管道挖沟动力定位工程船,投资总额约38,326万元人民币,全部投资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并批准其可研报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美国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暨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议案》。

   为加快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的建设,不断公司提升深水工程能力,同意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以下简称“珠海深水基地”)为依托与美国福陆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该合资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实施,批准该合资项目可研报告。

   珠海深水基地项目是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显示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公司独立实施。现珠海公司拟与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关于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珠海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公司将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公司作为珠海公司的母公司,需要为其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提供母公司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珠海公司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出具母公司担保,担保金额为5.098亿美元。担保期限自合资公司成立日起生效至2016年9月30日止。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出具母公司担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为该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为珠海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杨云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及执行副总裁职务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杨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职务,另有任用。公司感谢杨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市场开发和管理工作做出的贡献。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公告编号:临2015-020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合资设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出资5.098亿美元,占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

   特别风险提示:合资公司设立除了履行公司法定程序外,还需获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公司专注主业发展,持续加强“四大能力”建设,在上游常规水域的设计、陆上建造、海上安装、维修和EPCI总承包能力显著增强,深水船队较快成型,深水工程能力大幅提升。但与国际一流海洋工程公司相比,公司在国际市场渠道、国际项目综合管理等国际化运营能力上还有较大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较快发展。

   为了较快提高国际化运营能力,加快深水业务发展,提高深水综合能力,公司决定以珠海场地整体合作为合资基础,与美国福陆(Fluor)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运营、管理珠海场地,并将珠海场地推向国际工程市场。

   2015年8月,公司以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为合同主体,与福陆(Fluor)公司旗下的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签署了关于设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公司拟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

   (二)决策程序

   设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此外,需国家商务部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在本次交易前,公司已对福陆(Fluor)公司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概况

   (1)公司名称

   福陆公司(英文名称:Fluor Corporation),是一家在特拉华州注册的公司,主要营业地点为6700 Las Colinas Boulevard, Irving, Texas 75039。

   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 是一家根据英国法律设立的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为Fluor Centre, 140 Pinehurst Road, Farnborough, Hants GU14 7BF United Kingdom。

   (2)主营业务

   福陆(Fluor)公司成立于1912年,是世界上最大的提供工程设计、采购、建筑建造、试运行、装备制造、运营、维护和工程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工程公司之一。

   福陆(Fluor)公司从1978年就开始了在中国的业务。截至目前,福陆(Fluor)公司已经在中国成功完成280多个项目,涉及领域包括:化工,石油化工,石油天然气开采,管道工程,海上石油开采,发电,采矿,汽车制造,制造加工,精细化工,生物医药,食品加工和日用消费品生产。

   2、本次交易前,福陆(Fluor)与海油工程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3、交易对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福陆(Fluor)公司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概况

   (1)中文名称: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3)经营范围:项目总承包;各类海上石油项目建设和其他海上项目建设;陆上工业设施和设备建造等。

   (4)公司性质:独立法人、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9.996亿美元。珠海公司出资为5.098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出资形式为珠海场地及其附属的固定资产、现金;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出资为4.898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出资形式为现金。

   (6)合资公司发展定位

   合资公司的目标产品定位为浮式设施、固定平台、水下产品、工艺模块化产品及其他属于合资公司业务范围的产品(“海上产品”)。在短期内,实现在全球海洋石油工程领域进入一流工程公司梯队的目标,将合资公司发展成为一家具有设计(包括详细设计)、采办、制造、施工及项目管理能力的总承包公司。

   (7)治理结构

   董事会由7名董事构成,公司委派4名董事,福陆(Fluor)公司委派其余的3名董事。董事长三年一届,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由福陆(Fluor)公司派员担任。

   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公司委派1名监事,福陆(Fluor)公司委派1名监事,合资公司职工选举1名职工代表。

   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8)出资形式

   公司以珠海场地及其附属的固定资产、现金出资。相关实物资产经过了资产评估。

   相关资产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情形,也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等司法问题。

   (二)投资项目市场定位

   1、项目建设及市场定位

   合资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情况,稳步推进珠海场地后续建设。

   合资双方将尽可能地为珠海场地开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渠道,从而加快进军国际海洋工程、陆上模块化产品市场。通过共同执行国际项目,在更高的层面上发展珠海场地工程能力,从而提高海油工程珠海场地和国际项目执行与管理能力,实现公司国际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2、不纳入报表合并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不能将合资公司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资安排: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9.996亿美元。珠海公司出资为5.098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出资形式为珠海场地及其附属的固定资产、现金;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出资为4.898亿美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49%,出资形式为现金。

   治理结构重大安排:董事会由七位董事组成:公司委派四位,福陆(Fluor)公司委派三位。

   仲裁:对于因合资经营合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以便最终解决。仲裁机构为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建设、管理、运营珠海场地,有助于公司较快提高国际化运营能力,加快深水业务发展,提高深水综合能力。对公司战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六、风险分析

   (一)合资公司因市场、技术、环保、项目管理、组织实施等因素可能引致的相关风险;

   (二)合资公司还需获得国家有关机构批准;

   (三)但总体来说,以上风险可控,对公司整体运营发展不会带来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对外投资合同或意向书

   (二)董事会决议

   股票代码:600583股票简称:海油工程编号:临2015-021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油工程于2013年9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1,914,800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9,999.94万元,扣除与发行等有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7,149.62万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01亿元,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投资,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公司”)独立实施。现拟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由珠海公司与美国福陆(Fluor)公司旗下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

   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为依托与福陆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共同出资9.996亿美元成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其中珠海公司以珠海深水基地土地使用权、实物资产及部分现金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福陆(Fluor)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的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独立董事意见:

   珠海深水基地项目是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显示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公司独立实施。现珠海公司拟与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

   1.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与变更前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而是通过合资经营的方式引入福陆公司,有利于该项目的建设以及建成后更好的发挥作用、实现效益。

   2.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一致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3年9月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3,471,496,197.45元,计划全部用于公司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显示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公司独立实施。现珠海公司拟与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海油工程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统一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海油工程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海油工程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宜。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公告编号:临2015-022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珠海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为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5.098亿美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15年8月,本公司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子公司”)与美国福陆(Fluor)旗下的福陆有限公司(Fluor Limited)签署了关于设立中海福陆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中外合资经营合同。公司拟出资5.098亿美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51%。

   根据合同规定,公司需要为珠海子公司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提供母公司担保。

   (二)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本公司的相关制度,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名称: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珠海市

   法定代表人:田明杰

   经营范围:工程总承包、石油天然气建筑工程的设计、承担各类海洋石油建设工程的施工和其他海洋工程施工、承担各种类型的钢结构、网架工程的安装(以上凭资质证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财务情况:

   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015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重大或有事项:无。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本公司为子公司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提供担保,子公司不能履约或发生违约时,本公司代替子公司承担相关合同义务。本公司的担保责任不得高于子公司的合同责任。

   担保类型:为子公司履行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合资公司成立日起生效至2016年9月30日止。

   担保金额:5.098亿美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正常的生产经营安排,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洋石油工程(珠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珠海公司与福陆有限公司签订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的需要。

   2.公司此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随时掌握其资信状况,能够严格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

   3.该担保事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证监发[2OO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4.该担保事项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本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六项担保,累计担保金额18.316亿美元,占本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5%。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美元

   ■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备查文件

   1、海油工程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珠海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担保协议

   4、珠海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0583证券简称: 海油工程公告编号: 临2015-023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2015年8月19日,公司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魏君超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与美国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暨将募投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9月通过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3,471,496,197.45元,计划全部用于公司珠海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公司于2012年10月3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显示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公司独立实施。现珠海公司拟与福陆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实施该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变更为合资经营方式。

   该等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募投项目变更。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83证券简称:海油工程公告编号:2015-024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凤凰商业广场A座海河假日酒店5楼海河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19)。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帐户卡。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5年9月11日和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天津市塘沽区丹江路1078号107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李国鹏

   联系电话:18622695480传真:022-66908490

   (二)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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