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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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为扭转公司造纸主营业务持续亏损的局面,提高盈利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加快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步伐,4月15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中国证监会核准,5月4日完成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交割和过户手续(交割基准日为2015年4月30日), 5月7日办理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证券登记手续,5月14日办理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相关手续,6月份完成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调整和聘任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和章程修正案的备案工作,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报告期,母公司生产新闻纸和文化纸共计5.36万吨,销售新闻纸和文化纸共计6.49万吨,实现营业收入30,745.61万元,营业成本33,076.8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684.02万元,实现净利润-11,684.02万元。

   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能源主要从事风力和光伏发电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为电力销售收入,截至2015年6月30日,并网装机容量为27.7万千瓦,共有机组134台。2015年1-6月中闽能源累计实现上网电量36908万千瓦时,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368小时,实现营业收入18,505.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29%;实现利润总额7,039.4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7.18%;实现净利润6,281.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2.33%。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合并数)46,519.87万元,实现利润总额(合并数)-4,684.09

   万元,实现净利润(合并数)-5,441.88万元。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8.15%,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实现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29620.88万元,下降了51.39%;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6.21%,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29327.33万元,下降了49.13%;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43.15%,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发生的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1445.57万元,下降了43.15%;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7.88%,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发生的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320.70万元,下降了29.92%;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6.16%,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321.57万元,下降了41.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94%,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719万元,置入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213万元;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7.51%,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减少置出资产所持现金净额13763万元在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89.18%,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向控股股东定向增发股份募集资金30670万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51.08%,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在本期发生的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877.50万元,下降了51.08%。

   3.1.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该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含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过户交割手续。自此,公司经营范围由“新闻纸,纸、纸制品,纸浆,林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机械及器材的制造、销售;工业生产资料(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人才培训;技术咨询;轻工技术服务;对外贸易;林木种子种植;树苗种植;林木种植;木材采购、销售;造纸营林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变更为“对能源业的投资;电力生产;电气安装;工程咨询;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的主营业务由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文化用纸和营林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核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该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含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过户交割手续,2015年5月7日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股份登记相关手续,2015年5月14日公司完成了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相关手续。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①造纸:2015年计划生产新闻纸、文化纸总量24万吨。报告期公司生产新闻纸、文化纸总量5.36万吨,完成全年计划的22.33%,主要由于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含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过户交割手续,新闻纸、文化纸生产总量为1-4月产量,同时在过渡期1-4月采取了减量控亏措施。

   ②电力: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闽能源计划新增黄岐风电场项目并网装机容量3万kW,公司年计划上网电量77100万kW·h(其中含试运行电量1920万kW·h)。截止6月30日,中闽能源累计上网电量36908万kW·h(含钟厝项目试运行电量361万kW·h),同比上年增长7.1 %,完成年度计划的47.87%。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公司造纸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了51.41%和49.32%,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含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过户交割手续,同时采取减量控亏措施。

   (2)报告期,公司电力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涨了5.29%,主要原因是:上半年风况较上年同期好,发电量同比提高;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7.72%,主要原因是:自2015年1月1日起,机器设备中的风机机组、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的折旧年限从原来的15年调整为20年,以及银行贷款利率下调财务费用减少。

   3.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目前公司持有中闽能源100%股权,公司经营范围已变更调整为对能源业的投资和电力生产等。公司全资子中闽能源是福建省境内最早介入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的风电企业之一,投资项目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在福建省内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等方面均占据优势地位,风电项目年投产装机容量和年发电量在福建省内均名列前茅。截至报告期,中闽能源已投产6个风电场项目,共有机组134台,并网装机容量27.7万千瓦,占福建省风电总装机容量的17.38%,居福建省风电行业第三位。

   1、资源区位优势明显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属于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三大片区之一。中闽能源作为福建省风电行业龙头企业之一,于2006年就开始从事风电项目的开发,是福建省内较早介入风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开发建设者,所属风场均选址于福建省风能资源最丰富的中部沿海区域及附近,从而保证了中闽能源在福建省风电行业竞争中具备区位优势。凭借着较好的风资源,中闽能源风电场得以保证较好的盈利能力。同时,中闽能源所属风电场自投产以来,未有因“弃风限电”损失的潜在发电量,福建地区的用电需求和电网消纳情况保障了中闽能源未来“弃风限电”的可能性较低,使得中闽能源在全国风电行业竞争中具备明显的区位优势。

   2、具有较强的项目持续开发能力

   中闽能源较强的项目持续开发能力成为其在福建省内保持竞争力的优势之一。中闽能源除目前已投产和在建的30.7万千瓦陆上风电装机容量外,尚拥有已列入福建省规划的陆上风电项目储备32个,预计总装机容量100多万千瓦;这些项目区位优势明显、风能资源丰富,为公司长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加快风电场开发和建设的同时,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其全资子公司哈密能源公司已在新疆哈密开发建设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对中闽能源在新疆地区树立行业品牌,带动新疆地区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具有重要意义。

   3、运营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中闽能源所有风电场(不包含已出售全部股权的霞浦风电下属大京风电场)2011年至2014年的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分别为3207、2868、2814、2585小时,均高于国内平均水平和福建省平均水平(2011-2014年分别为3165、2817、2666、2478小时),平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稳定在2500小时以上,中闽能源整体保持了良好的运营效率。

   另一方面,中闽能源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保持了高于同行业的效率水平,可利用率数据显示,中闽能源所属风电场的年均风机可利用率均稳定在97.5%以上,最高达99.23%,2014年中闽能源整体风机可利用率达98.68%,均高于同期全国和福建省的风机可利用率。

   4、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营经验

   中闽能源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风力发电的项目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和收入都与风力发电有关,积累了丰富的风电场运营经验,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力发电公司之一。从 1.5kW 到5MW机组,从双馈型风机到直驱型风机,从全国产风机到合资企业风机都有运营维护经验,并培养了一支理论扎实、作风严谨、技能精湛、具有技术创新和攻关能力的运行维护技术队伍,积累了大量的各种故障处理和维修保养经验,具备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部件故障解决能力。

   5、拥有富有专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和人才

   中闽能源建立了全面的电力人才体系,始终重视和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构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教育培训体系,努力打造专业知识过硬、行业经验丰富、开拓能力强、职业素养好、综合素质高,能够防范经营风险、应对复杂局面的各类人才梯队。公司主要管理层和核心技术人员皆为电力专业科班出身,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从事工作以来就投身于电力系统的技术研发和运营管理,积累了丰富的风电行业专业知识和运营管理经验。同时,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技术骨干人员之间建立了良好的技术交流和沟通机制,始终保持稳定和紧密合作的关系。凭借管理层与公司技术人才团队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和公司盈利能力。另外,通过高校招聘和电力系统选聘,并坚持实施系统全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制度,公司配备了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和行业实践经验的专业化员工团队,丰富而稳健的人力资源优势将助力公司在行业内保持良好的竞争优势。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中闽(连江)风电有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分别增资2300万元、800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余额为110,184.20万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自2015年2月16日至2015年4月13日止,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累计出售所持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0.42%,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1)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

   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由公司全资子中闽能源全资子公司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为主体建设,该项目业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核准,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总投资为17,212.36万元。报告期内哈密公司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已于承建方签署了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并与供货方签署了多晶硅电池组件采购合同, 项目综合楼、配电室、SVG室已开工建设,现场光伏支架条形基础开始放样,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累计投资222.03万元。

   (2)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

   2012年2月9日和2013年3月21日,福建省发改委批准同意中闽能源开展福清王母山风电场、大帽山风电场、马头山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2015年4月中闽能源全资子公司福清风电与福清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福清南岭片区风电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福清市人民政府同意与福清风电以及福建省发改委签订福清大帽山风电场(40MW)、王母山风电场(48MW)、马头山风电场(48MW)三个陆上风电项目的三方框架协议,2015年5月4日省发改委、福清市政府、中闽能源共同签订《特许权框架协议》,同时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报告已完成编制,地形图测绘工作已完成,正对项目的总平图进行调整,准备开展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初审意见书的申报工作。

   (3)长乐南阳、棋盘山风电场项目

   2012年2月9日经省发改委批准同意开展长乐南阳、棋盘山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项目预可研报告已经福建省发改委审查通过,2012年5月3日长乐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同意建设南阳、棋盘山风电场项目。项目可研报告和各专题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目前已完成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办理、民航净空安全评估批文、安全预评价审查和备案、风电场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项目选址意见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批文。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由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文化用纸和营林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公司业务性质、资产构成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同意对公司原坏帐准备、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详见2015年8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会计变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减少的子公司如下:

   ■

   (2)合并范围变动原因:

   2015年4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28号),核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5月4日,公司实施完成了该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含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过户交割手续。新增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5家子公司,并减少上述5家子公司。

   4.4 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骏

   总经理:李向阳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ST南纸公告编号:2015-058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5年8月18日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0)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2015年6月9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新疆建设兵团十三师红星二场一期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该项目总投资为17212.36 万元,资金来源: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其余为银行贷款。为了落实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14400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贷款期限15年(含宽限期1年),贷款利率以央行[微博]同期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下浮5%为底线,中闽(哈密)能源有限公司以合法享有的应收账款,即项目建成后形成电费收费权及其项下所有权益和收益为项目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ST南纸公告编号:2015-059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5年8月18日在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由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文化用纸和营林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公司业务性质、资产构成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会议同意对公司原坏账准备、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63证券简称:*ST南纸公告编号:2015-060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日期: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2015年5月4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主要相关事项已实施完毕,重组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由生产和销售新闻纸、文化用纸和营林转变为生产和销售电力业务,公司业务性质、资产构成发生了重大改变。为了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决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不适合公司业务的部分进行变更。

   3、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坏账准备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①变更前公司坏账准备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800万元人民币。

   b、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个别认定计提坏账准备,经减值测试后不存在减值的,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风险组合特征的应收款项中计提坏账准备。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

   b、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C、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②变更后公司坏账准备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a、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b、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B、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测试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

   (2)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如下

   ①变更前公司固定资产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A、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B、折旧方法

   ■

   ②变更后公司固定资产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A、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且价值超过2000元以上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a、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B、折旧方法

   ■

   4、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原坏账准备、固定资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进行变更。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做上述变更是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所致,以上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均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现行的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上述会计变更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割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净利润、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也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公司代码:600163公司简称:*ST南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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