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征询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5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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