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以数量和质量、规模和效益同步提升为目标,将提升自有品牌销售、推进生意模式创新和提升组织运行效率为重点工作,以增强公司的赢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模式的建立。上半年营业务收入为30.8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5.8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4%。整体营运情况如下:

   1、以协助推进为重点,提升投资项目的发展能力

   公司通过对已投资项目进行了管理流程规范化、重点项目紧盯化的管理方式,对奇宁投资项目深入开展了重点客户开拓工作,利用公司的研发优势,进行了国产原料研发等专项课题,有效提升了项目的业绩。支持琦衡项目出于长远发展的考虑,淘汰落后产能,采用国内最先进技术建设新产能,已成功生产出成本更优,质量更高的产品,为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健全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外派董监事工作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监控管理,并作为投资人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促进投资项目的发展,确保公司的投资产出效益。

   2、以市场为导向,夯实供应链管理,提升优质产品供应能力

   以供应链管理的思维对传统的产品供应体系进行重组优化,建立以数字化为基础,灵活、高效、优质和最优成本的供应链,为公司的品牌资产管理业务和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供应。上半年,全面优化公司日化产品生产制造工作,公司南沙、韶关两大主要生产基地在提升精益制造水平、提升经营能力方面取得了进步,南沙浪奇上半年产品制造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韶关浪奇半年产品制造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8%,韶关浪奇在上半年也已经启动生产转型工作,为优化公司供应链和韶关浪奇的自身发展开始布局。

   3、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为中心,提升自有品牌的销售质量

   2015年上半年通过深化“2Q”建设和生意模式创新,使公司自有品牌的销售质量得到了改善。在民用产品销售上,公司以推动“2Q”项目为工作主线,加强现代零售门店的推广,提升品牌资产含量。在工业产品销售上,通过积极开拓新客户和与上游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上半年实现了销售量的增长。

   4、以项目建设为推力,提升公司转型升级效益产出

   公司为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效益的产出,2015年上半年,在提升销售模式转型效益产出方面,民用产品销售和大宗化工原材料贸易都在生意模式创新上进行了尝试,使公司产品销售取得了一定的增长;在推进电商平台建设中,“HIBBO喜宝”新天猫[微博]旗舰店的成功上线,已经得到市场的初步认可,电子商务上半年的销售比去年同期翻了一番。

   5、以推进新价值观建设为文化支撑,严格内部控制,提升组织运行效率

   2015年是公司建立新浪奇价值观的宣贯、推动启动年,围绕年度工作安排,上半年一方面制定了新价值宣贯活动方案,开展系列的宣贯活动。另一方面,为在公司管理上体现新浪奇价值观,上半年在公司部分经营部门实行了内部企业家考核模式,也启动了生意合伙人制度;结合公司今年上半年实行新的薪酬体系,新浪奇价值观的践行效果也列入了公司新的绩效考核方案中。另外,公司已经建立了包含三个梯队的人才培养计划,将企业发展与成就员工相结合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

   承接56年发展的历史,上半年,公司获得2014年广东省优秀企业和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获得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26年);公司的“烯基琥珀酸淀粉酯的合成及其在液体洗涤剂中的应用”项目获得了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优秀奖;公司党委被评为轻工集团2012~2014年度优秀党组织,公司团委被评为2014-2015年度“广州市五四红旗团委”。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15-04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8月6日在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傅勇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15-04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8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占应到人数的100%。没有监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证券法》68条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曾令翔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监事会同意曾令翔先生的辞职请求,公司及监事会谨向曾令翔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曾令翔先生的上述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现提名吉文立先生为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曾令翔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时方始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曾令翔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六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吉文立简介

   吉文立:男, 1960 年生,大专毕业。曾任广州市名格针织厂党委书记,广州市针织工业公司劳动服务部(法人代表) 经理,广州远东专修学院宿管科科长、就业办主任,广州市广源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常务副校长,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党支部书记,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现任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综合分会主席,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制造党支部书记。

   吉文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有广州浪奇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23证券简称:广州浪奇公告编号:2015-04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许可[2011]61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本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0.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1,240,934.95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759,065.05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验字第2052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1年3月4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9,810,628.71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2011年羊专审字第22048号《专项鉴证报告》。

   (二)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采用严格的专项资金使用审批流程按计划依步骤使用。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40,047,135.80元,其中“南沙生产基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235,159.53元;“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1,811,976.27元;

   注2:详见“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第五点说明;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监督制度,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广州执信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3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2011年3月7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流花支行和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1年5月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本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变更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4 年 3 月 17 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4 年 3 月 19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4,9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4 年 9 月 15 日将上述4,9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2014 年 9 月 17 日,经本公司第八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3,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本公司已于2015 年 3 月 18 日将上述3,800.00万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公司本次运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结束。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至2015年06月30日止,南沙生产基地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另外使用了南沙生产基地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930.71万元。

   注2: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投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本期另外使用了全国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81.2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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