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许可[2012]3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系统于2012年4月5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元,截至2012年4月10日,本公司前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0元, 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23,8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276,150,000.00元。经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0,379,316.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5,770,683.76元。

   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健正信验(2012)综字第02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累计投入金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785.97万元。

   2、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⑴本报告期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5,272.84万元。

   ⑵当前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综上,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023.84万元。

   3、累计投入金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2015年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人民币22,058.8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该《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2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光大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1,315.59万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利息收入80.3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1.01万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手续费0.26万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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