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所属行业是酒店旅游服务业,公司主要经营实体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其他经营实体还包括新都酒店停车场、以及其他自有场地出租、餐饮等。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酒店经营采用及时调整收入架构、制定灵活的销售政策并积极开拓新客源市场,同时加强酒店营销宣传及客户体验力度多种有效管理策略,超额完成了2015年上半年度的销售预算。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

   ■

   其中:

   (1)、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2)、三大费用分析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财务费用:

   ■

   (3)、营业外收支:

   ■

   2、子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在深圳和香港注册设立子公司,主要从事酒店管理“可行性分析”、“规划设计与指导”、“开业筹建”、“委托经营管理”、“更新改造与升级”、“经营评估管理及诊断”等咨询服务。报告期内子公司酒店管理业务也有较大拓展,2015年上半年度已达成多个酒店管理合作项目,增加了上市公司的经营收入。2015年上半年度子公司酒店管理业务实现收入86.17万元、利润-1.57万元。

   3、核心竞争力

   公司已对酒店客房墙纸、地毯、布草进行更新,改善住宿环境,提高酒店同周边酒店的竞争力;公司一直致力于客房及餐饮服务质量的提高,不断加强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为住宿、就餐客人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不但要满足客人提出的要求,更考虑其潜在需求,留住现有客源,吸引新客源,提高客人对酒店忠诚度,保证酒店市场竞争力;酒店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自律量化管理体系,并通过酒店管理公司业务平台向项目酒店推广,目前这套管理模式已经得到业主公司高度认可。公司也将继续对现有管理方法进行优化,形成具有深圳本土酒店特色的企业文化;酒店与深圳火车站、罗湖口岸、地铁总站和罗湖汽车客运站仅咫尺之遥,交通便利;酒店同时地处深圳罗湖区人民南商业圈,周围是繁华的金融和商业区,参加商业活动、旅游购物、休闲娱乐都非常便捷。以上多种有利因素保证了公司酒店经营在罗湖区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

   4、公司重大事项

   (1)、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2015年4月7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其持有的华图宏阳100%股权;向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新都酒店、文锦花园员工宿舍、惠州高尔夫球场俱乐部物业及经营性债权债务;并向华图教育实际控制人易定宏、上海匀优投资合伙企业、华泽宏阳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华图教育在线教育培训平台建设项目及内训体系建设项目。

   根据重组预案,华图教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定宏及其所控制的华泽宏阳,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和控股股东瀚明投资分别出具了相关承诺,上市公司因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可能产生的债务本息将全部由重组方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承担,违规担保、违规借款对上市公司的风险隐患将通过本次重组以及相关承诺的履行予以消除。同时,通过本次重组,将公司盈利能力较差的资产和业务剥离,并将优质资产置入上市公司,将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消除上市公司面临的暂停上市风险和因相关违规担保、违规债务造成的财务风险,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升上市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易定宏将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易定宏、伍景玉夫妇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资产出售中,上市公司与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惠州怡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郭耀名签署了《房产回购协议的补充协议》,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的相关回购义务转移至恒裕实业。惠州高尔夫球场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控制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该笔交易构成关联方对上市公司权利义务的转移。此外,上市公司募集重组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之一上海匀优为本公司监事郭云龙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合伙企业,上海匀优为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了华图教育全体股东签署的《协议解除通知函》,因新都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新都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重组预案公告后发生的事实,已经构成了重大不利变化,对相关交易构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华图教育单方面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资产出售协议》因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而同时终止。

   (2)、因公司股票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

   (3)、增补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15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增补王芝强先生、王亿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银行贷款债权人变更

   公司2015年7月6日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通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将其为本公司银行贷款的主债权及其他全部权利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5)、2015年7月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相关议案;2015年7月24日,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设立。

   (6)、公司违规担保债权人周勃于2015年7月21日将其对本公司债权转让给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受让周勃对本公司的债权以本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本公司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公司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因公司股票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201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发展现有酒店经营及酒店管理业务;并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增加上市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同时将积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公司终止上市。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闻心达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3证券简称:*ST新都公告编号:2015-08-01-0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2014年度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一、影响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认为:“

   1、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公司名义违规对外提供借款担保,其中已对外披露的已经法院初次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为48,455.33万元;已经法院受理但尚未判决的案件诉讼请求本金及相关利息为2,754.39万元。由于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其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担保情况等。

   另新都酒店向关联方购买及回购资产、向关联方出租资产等,会计师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识别新都酒店的全部关联方,会计师无法合理保证新都酒店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这些交易可能对新都酒店的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2、重大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恰当无法判断:

   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购买了位于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建筑面积为3343.17平方米的带租房产(下称“高尔夫物业”),共计收到租金1000万元,已于2013年全部确认租赁收入。2014年8月,原出售方对上述高尔夫物业进行回购,新都酒店对已回购的物业计提了减值准备51,873,800.00元,对违规借款担保预计负债349,300,617.00元,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上述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金额是否充分和恰当。

   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不对新都酒店201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综上,立信会计师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

   1、鉴于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9日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其中易定宏等对公司的违规担保承担兜底责任,公司违规担保等事项有赖于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解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报告中认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及有权机构审批核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且相关承诺企业及个人兑现承诺后,这些无法发表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将予以消除” 。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难以理解。

   由于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已经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直接导致资产重组背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重组方华图教育《协议解除通知函》,华图教育认为,公司重组预案公告后发生的事实,已经构成了重大不利变化,对相关交易构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单方面终止资产重组。

   2、2014年度以来,公司发现并披露了以下违规担保、违规借款事项:

   ■

   其中,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债权人已撤诉,唐拥军借款合同纠纷案债权人已经免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其他未解决担保诉讼公司将根据各案情况通过应诉、法律途径抗辩或其他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同时,公司将继续督促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切实履行承诺,尽快消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公司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其他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以期解决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消除上市公司非标财务报告的风险。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3证券简称:*ST新都公告编号:2015-08-01-03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鉴于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陆续暴露出多起违规担保诉讼,而且独立董事目前无法联系到实际控制人就违规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进行当面核实询证,因此独立董事无法就该事项发表意见。

   2、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公司2014年8月1日开始筹划重大事项,2014年11月2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2015年4月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于2015年4月9日披露了重组预案及其相关公告。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三部分。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交易方案的必备内容,同时生效,任何一项内容因未获得中国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的批准而不能实施,则其他项均不予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在前两项交易实施的基础上择机实施,其实施与否或者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前两项交易的实施。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后,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协调、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2015年6月12日,公司收到了华图教育全体股东签署的《协议解除通知函》,因新都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新都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重组预案公告后发生的事实,已经构成了重大不利变化,对相关交易构成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华图教育单方面终止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实,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法继续实施,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该资产重组方案从议案审议、报批到终止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认为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基础,因此,不对新都酒店201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因此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此前,公司已经于2015年4月9日公告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议案,其中易定宏等对公司的违规担保承担兜底责任,公司违规担保等事项有赖于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解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核查报告中认为,“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得证监会及有权机构审批核准,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且相关承诺企业及个人兑现承诺后,这些无法发表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通过本次资产重组将予以消除”。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难以理解。

   4、关于公司违规担保事项的意见:在2014年上半年度,公司陆续发现多单因违规担保、违规借款而引发的诉讼案件,这些违规担保事项均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及违规担保诉讼数量众多、金额巨大。截至目前,金源联合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债权人已撤诉,唐拥军借款合同纠纷案债权人已经免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其他未解决担保诉讼独立董事将督促公司将根据各案情况通过应诉、法律途径抗辩或其他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投资者权益。同时,独立董事将继续通过公司督促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先生切实履行承诺,尽快消除上市公司的担保责任,并督促上市公司积极采取维权措施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也将根据实际情况寻找其他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积极建议给公司,以期解决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项,消除上市公司非标审计报告的风险。

   独立董事:刘书锦、陈友春、郭文杰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3证券简称:*ST新都公告编号: 2015-08-01-0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以短信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5年7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1 票

   郭文杰董事弃权,理由是:无法判断是否还存在未发现的违规担保及诉讼纠纷。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33证券简称:*ST新都公告编号:2015-08-01-01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相关阅读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