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产业结构调整,房地产、固定资产、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放缓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市场需求急剧减少,产品销售下滑较大,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报告期内,公司面临严峻的经营形势,在困境中积极谋求发展,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中心”的经营方针,认真落实“降成本、抓质量、创品牌、增效益”的各项经营措施,立足自主品牌建设,在坚持以重型汽车、重型汽车底盘和重型专用车为主导的前提下,加快新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积极推进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和创新,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完善大金融平台,积极推进第三方物流,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利用自身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应对严峻的市场形势。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073.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13.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3.0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销售量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销售量下降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系送车费、广告及宣传费下降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研发费及计提的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借款利息支出大幅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系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增长65.09%,主要原因系公司对天然气发动机研发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2011年2月28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1年第4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1年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7号)和《关于核准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公告安徽星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78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9,636,112股股份,向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32,599,723股股份,向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8,526,946股股份,向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23,708,889股股份,向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7,781,667股股份,向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发行10,076,278股股份,向史正富发行52,297,122股股份,向杭玉夫发行11,558,083股股份,向楼必和发行2,074,527股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安徽华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核准豁免星马集团、省投资集团、史正富因以资产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本公司114,532,957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本公司172,147,750股股份,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4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1年7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218,259,347股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向星马集团等9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计218,259,347股,其中193,760,247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另外24,499,100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4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该部分新增股份预计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5年7月13日。上述股份可上市交易日已按照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

   2014年7月9日、2015年7月8日,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关于核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限售期为12个月。2014年7月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0,000,000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7月4日。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均按年度经营计划进行,无重大经营计划变化情况。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公司不断地巩固和发展与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外知名公司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完善了以公司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活动,解决技术难题,理清发展思路,为企业发展及技术创新工作做出了关键的贡献。公司为增强技术人员的凝聚力,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企业经营理念。技术中心建立了各种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改善创新硬件、软件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积极利用国内外智力资源来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服务。

   ??2、完整产业链优势

   ??本公司兼具专用车、重型汽车生产资质,使得星马专用车与华菱重卡共享整车生产资源,同时,能够扩大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使重型汽车生产与专用车生产能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本公司和华菱汽车在产业上的互补优势,从而在国内重型汽车行业和专用汽车行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延伸公司产业链。同时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上游的核心零部件,完善产品的产业链,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营销与服务优势

   ??公司选拔优秀人才加入营销队伍,持续开展营销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和策略,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采用创新性营销方式,培育有一定实力和市场拓展资源的一级、二级经销商和服务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增加市场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使售后服务能与产品销售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综合服务商,建立快速的用户培训、配件供应、故障处理响应机制,提高客户群的忠诚度和美誉度。

   ??4、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星马专用车和华菱重卡两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两者均为安徽省名牌产品。星马专用车是我国工程类专用汽车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的散装水泥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市场影响力最大的专用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是国家定点载重汽车生产企业。另外公司不断研发出了LNG车型、星凯马发动机车型和国四车型等新产品并申报了工信部公告、燃油公告和环保公告;通过市场推介会等各种终端活动,把新产品推向市场,并鼓励经销商开展市场推介和宣传活动。目前,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投入,通过电视广告、高速公路标牌及各种展会等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用户和经销商开展工地宣传和区域市场宣传,参与各种汽车业政策法规的研讨和论坛活动;同时深化品牌的精益化、优质化、高端化和人性化内涵,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5、人才优势

   ??在用人机制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以优惠的人才政策,宽松的用人环境,富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广阔的发展空间,不断吸引人才加入公司的开发队伍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公司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人才理念中,人才被视为技术中心最宝贵的财富。制定了个人能力贡献与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相挂钩的薪资政策,对高级技术人才的汽车、住房、通讯等采取了无偿使用、费用补助;对一般设计人员实行房贴、车补、通讯补助等办法。通过这一系列制度、薪酬、福利的实施来吸引高级技术人才的加盟。公司技术中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业绩评估的机制,选拔核心人员进入中层管理层,因岗设人,大胆提拔年轻人并委以重任。内部管理方面采用竞争上岗,实施动态管理。

   ??6、成本优势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的综合成本优势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招标制度,不断优化供应商群体结构,不定期的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坚决杜绝独家供货行为。同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为高效低价地采购提供了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依靠多年专业从事重卡和专用车生产的优势,采取了一系列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流程,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公司通过统计分析出阶段性常规配件的规律,组织批量生产;涂装车间通过合理设置生产线上的车桥数量,可以做到不重复加热,节约能源;车桥车间严格控制物料配送,做到大件按台配送,小件循环补料;通过改进工艺、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操作规程,减少了原材料耗费并降低了废品率。

   ??7、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运营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集科研开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及全方位营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公司不断完善整车销售管理系统(即DMS系统),用以加强整车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并将回款率纳入营销业绩考核中,以提高应收账款回款率;公司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存货余额,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除战略物资外,其他原材料逐步实行零库存管理,以减少原材料库存,同时根据DMS系统提供的实时库存信息,对库存期限较长的车型采取更优惠的返利方式促销,以有效降低库存商品的库存量;公司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审核和过程质量审核,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和3C认证的各项要求,并且对重卡及专用车进行系统策划,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树立产品良好的品质形象。

   ??8、财务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财务管理职能,控制成本费用,保持合理的现金流。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大力推进金融按揭业务,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积极利用金融政策促进销售的同时,有效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资金的及时回笼,不影响公司资金循环。另外,公司充分利用与多家银行合作的契机,进行融资利率比价,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四)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股权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2007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735.96万元人民币全部变更为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此次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专用汽车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原材料运输成本,提高产品规模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期纳入的子公司

   ■

   *1:湖南华菱汽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华菱汽车与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其中华菱汽车认缴注册资本4,00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66.67%,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000.0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华菱汽车出资3,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75.00%,湖南凌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25.00%,故本公司对子公司湖南华菱持股比例75.00%,表决权比例75.00%。

   *2:镇江索达系由本公司的子公司福马零部件与北京国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福马零部件认缴出资2,5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51.00%,北京国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45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49.00%。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福马零部件出资2,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66.67%,北京国运通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实收资本比例33.33%,故本公司对子公司镇江索达持股比例66.67%,表决权比例66.67%。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①本期新增子公司:

   本期无新增子公司

   ②本期减少子公司:

   ■

   本期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汉如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华菱星马编号:临2015-03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以电话、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华菱星马编号:临2015-03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范春霞女士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范春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春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范春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范春霞女士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郭雪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范春霞女士已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推选郭雪丽女士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工监事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郭雪丽,女,汉族,198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15年1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物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技改办主任。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华菱星马编号:临2015-04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范春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春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范春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范春霞女士的辞职自书面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在此,本公司对范春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华菱星马编号:临2015-04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7月29日收到职工监事范春霞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范春霞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职务。201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推选郭雪丽女士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见附件)。郭雪丽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任期至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届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

   附件: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郭雪丽,女,汉族,198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7月至2015年1月在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营销管理部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物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技改办主任。

   证券代码:600375证券简称:华菱星马编号:临2015-04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3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17,863.9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公司于2014年7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7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3,053.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5年7月3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专项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菱星马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华菱星马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4)华菱星马已归还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

   (5)华菱星马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保荐机构同意华菱星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

   (2)截至2015年7月24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公司代码:600375公司简称:华菱星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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