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 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 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汇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丁宏广、丁梅英夫妇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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