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名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5-052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劵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3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日-2015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日15:00 至2015年8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厦门思明区观音山台南路77号汇金国际中心公司16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5年7月27日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2、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3、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3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7月30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17:00;

  2、登记地点: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七匹狼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联系人:蔡少雅联系电话:0595-85337739

  传真:0595-85337766 邮政编码:362251

  3、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持股东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5年7月30日17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4、其他事项: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日的9:30 至11:30、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362029;

  C 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备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序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D 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A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B 在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投票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七匹狼”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

  其申报如下:

  ■

  B 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弃权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如下:

  ■

  备注:其他议案也可分项单独表决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申报方式如下:

  ■

  服务密码在申报5分钟后将成功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C、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日15:00 至2015年8月3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附:授权委托书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二:关于再次延长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议案三: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各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公告编号:2015-066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5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与经营业绩相关的情况说明

  1、本期合并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业绩,销售收入、利润等经营业绩指标比去年同期大幅度增长。

  2、陶瓷等家用品制造与分销业务因销售收入下滑,即比去年同期减少,而且成本上升、国内市场竞争剧烈导致销售利润率下降,同时经营费用增加导致亏损幅度扩大,拖累了本期的经营业绩。

  3、子公司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因黄金价格持续下跌而基本停止生产,影响了本期的经营业绩。

  (二)与财务状况相关的情况说明

  1、2015年3月10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已全部完成,增加股本99,833,610.00元,资本公积485,166,386.10 元。

  2、公司正在筹划剥离包括“陶瓷制造、五天分销”等公司传统产业的重要资产,剥离后对业绩的改善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在2015年4月27日、7月14日发布《2015年一季度报告》、《关于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对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为:公司预计2015年度1-6月经营业绩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万元~3,000万元。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15-8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12号),该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3,470,286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再春、黄汉杰

  电话:0591-87731557、87580732

  传真:0591-87731800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贺星强、李晓东

  联系人:于颖欣、李宇航

  电话:010-85156387

  传真:010-85130542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万林股份公告编号:临2015-012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7月28日、7月29日、7月3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价、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 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55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相关事项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2015年7月13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以下简称"增持公告")(公告编号:2015-04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现就增持计划实施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按照增持计划,增持人王海鹏及其一致行动人力争在相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2015年7月27日增持资金到账,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按增持公告,控股股东需力争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增持。但因2015年7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等突然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使公司于2015年7月27日对外披露控股股东王海鹏等被立案调查事项。2015年7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的第十三条的规定,王海鹏作为公司高管,在重大事项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此外,公司已定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半年报,因此在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7月27日至需完成增持的7月31日的5个交易日内均为高管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窗口期,王海鹏作为公司高管无法在原计划的资管计划成立后的5个交易日内完成增持公司股票事项。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股东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王海鹏承诺,一旦满足《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的增持条件或过窗口期后立即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已向公司表达了希望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的强烈愿望,但基于增持需遵守上市公司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窗口期的相关规定,增持人尚未能完成增持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理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32 股票简称:白云山 编号:2015-076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获悉,本公司持股50%的合营公司--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白云山和黄")与广东莱达制药有限公司("莱达制药")合资成立的白云山和记黄埔莱达制药(汕头)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将于2015年7月31日挂牌成立。相关情况如下:

  一、成立合资公司的目的

  莱达制药成立于1990年1月6日,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38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马信鹰先生,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制造、加工、销售: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散剂,中药前处理及提取车间)。

  莱达制药拥有包括两项独家品种心脉安片和肠胃适胶囊在内的30余项药品批文,具有一定产品优势和的发展潜力。本次合作成立的合资公司将围绕心脉安与肠胃适两项独家品种进行重点规划,发挥白云山和黄的产能、营销优势,将独家品种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并借助白云山和黄的科研资源,提升合资公司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合资方案

  根据白云山和黄与莱达制药签署的《关于合资经营白云山和记黄埔莱达制药(汕头)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书》("《股东协议书》"),合资方案主要内容为:

  (一)初始出资

  合资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白云山和黄以货币认缴出资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莱达制药以货币认缴出资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

  (二)增资

  白云山和黄以货币5,553.00万元对合资公司增资,莱达制药将其拥有的各项药品技术、专利权及注册商标专用权以经广州同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同嘉评字[2014]第01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的评估价值2,786万元为基础作价2,380.00万元对合资公司增资,增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增资完成后,经股东大会批准,合资公司将以部分资本公积(9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届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增至1,000万元,白云山和黄及莱达制药各自的持股比例不变,即白云山和黄持有70%的股权;莱达制药持有30%的股权。

  三、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情况

  合资公司已于2015年6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其住所为:汕头市潮阳区广汕公路西岩山西侧;法定代表人为:马霓虹;经营范围为: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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