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5 900919证券简称:绿庭投资 绿庭B股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7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A股 | 600695 | 绿庭投资 | 2015/7/28 | - |
B股 | 900919 | 绿庭B股 | 2015/7/31 | 2015/7/28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绿庭(香港)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5年7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5.65%股份的股东绿庭(香港)有限公司,在2015年7月2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提案1:在议案《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 股)股份的议案》项下增加8项子议案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参照目前国内证券市场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市净率水平,结合A股市场与B股市场的估值差异,确定公司本次回购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价格为不高于0.75美元/股,折合人民币4.67元/股(按照2015年7月10日1美元兑6.22元人民币的汇率换算),相当于截至2015年7月10日公司B股收盘价0.50美元/股的150%,以及公司B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成交均价0.76美元/股的98.68%。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回购股份的数量:公司将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0.75美元/股的条件下,在不超过1.6亿股范围内择机回购。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如发生送股、转增股本,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上限;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回购期满时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占目前公司总股本、B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为准,预计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43%和B股股份总数的 46.15%。
3)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0.75美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1.6亿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用于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4)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的决议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股份总数达到最大限额1.6亿股或者达到回购金额上限5亿元人民币,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5)回购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6)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回购股份自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7)回购股份的处置: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8)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回购B股股份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提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工作,依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如回购实施前国家对B股回购有新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有新的要求以及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B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向相关审批部门报批;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5)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6)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和股权结构等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商委等审批部门报批,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7)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方案;
8)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9)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回购 B 股股份的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5年7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5年8月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7日
至2015年8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
A股股东 | B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逐项审议《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 | √ | √ |
1.01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 | √ |
1.02 |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 | √ |
1.03 |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 √ |
1.04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 | √ |
1.05 | 回购方式 | √ | √ |
1.06 | 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 √ | √ |
1.07 | 回购股份的处置 | √ | √ |
1.08 | 决议的有效期 | √ | √ |
2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细见2015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告。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包括全部子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包括全部子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8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议案 | |||
1.01 |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 |||
1.02 |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 | |||
1.03 |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1.04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
1.05 | 回购方式 | |||
1.06 | 回购股份的股东权利丧失时间 | |||
1.07 | 回购股份的处置 | |||
1.08 | 决议的有效期 | |||
2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A股600695证券简称:A股绿庭投资编号:临2015-039
B股900919B股绿庭B股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基金成立等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 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形式召开,届时公司将针对近期推出的基金成立等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7月29日(星期三)下午 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证路演中心(网址为:http://roadshow.sseinfo.com/),与公司进行互动沟通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冬青、杨雪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宜山路810号10楼
电话:021-34225027、34225030
传真:021-60200779
邮件:yangxf@greencourtinvestment.com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海绿庭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