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15年7月22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在公司董事认真审议、并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送达方式对会议审议事项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本公司认真进行了自查,确认本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微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2.06元/股。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3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复权后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复权后)。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720万股(含5,72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66,000万元(含66,000万元),将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但在不改变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投入进度,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上市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交易。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年度报告累计披露情况相符,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未来三年(2015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内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验资机构等中介机构具体承办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有关工作;

  2、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股份认购合同等;代表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或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签署、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3、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或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的非公开发行方案)框架内,根据证券市场行情以及相关政策环境的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或调整发行时间、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等具体事宜;

  4、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审核、发行定价、股份登记等过程中,代表本公司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依法进行沟通;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股票发行、认购、询价、定价等有关事宜;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监管、新增股份登记、验资、工商变更登记、信息披露等事务;

  6、批准、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并办理有关事宜;

  7、在不改变项目的前提下,根据各个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进度,对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8、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董事会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9、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10、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2、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2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要求,为了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更好地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部分相关内容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8月7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请见2015年7月2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15-037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22日在嘉兴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提议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发行对象范围为: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机构投资者、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本次发行最终的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3、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不低于12.06元/股。该发行底价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其中: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7月23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复权后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复权后)。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的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5、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5,720万股(含5,72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7、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66,000万元(含66,000万元),将投资于以下两个项目: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总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按以上项目排列顺序安排实施,但在不改变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投入进度,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为把握市场机遇,尽快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8、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9、上市安排

  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未来三年(2015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变化情况

  (一)主要假设

  1、假设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14年度持平,为 7,746.86万元;2016年度原有业务经营业绩与2014年、2015年持平,仅考虑投入项目的业绩增量,则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023.78万元。该假设分析及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5年12月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为5,720万股。该数量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根据实际询、竞价结果确定的发行股份数量为准。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下同)为66,000万元,该金额为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金额的上限,最终募集资金金额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经询、竞价后实际募集的金额为准。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原有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完成当年及第二年(即:2015年度、2016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注: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计算。

  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管从长期来看将有利于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和试运营期,在此期间,股东回报还是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三、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三)积极推进公司发展战略,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具备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未来将继续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业务经营和激励体制,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持续推动互联网发展领域的布局,依托蚕茧收烘、缫丝织绸到成衣制作、品牌运营的完整丝绸产业链,加强传统茧丝绸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加大品牌运营和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力度,提高为客户提供各项增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从而实现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四)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和投资回报机制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于2015 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未来三年(2015 年-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并对公司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规划进行了明确,进一步优化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15-039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7日(星期五)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6日15:00—2015年8月7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6日15:00至2015年8月7日15:00。

  4、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22楼会议室

  7、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3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8、《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注:以上第1项—第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公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上第1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公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第1项—第9项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各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8:30—11:30 时,下午2:00—5:00时

  2、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嘉欣丝绸广场21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5年8月4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股东或代理人出席会议请出示上述有效证件,并请提前30分钟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2404; 证券简称:嘉欣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404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审议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对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的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2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则以对一至二项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的,再对一至三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5、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2078789 ;

  传真号码:0573-82084568

  联 系 人:郑晓 李超凡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中环西路588号

  邮政编码:314033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一:

  股东参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5年8月7日召开的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

  说明:请在议案的“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 年7月23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公司简称:嘉欣丝绸,股票代码:002404)自2015 年6月1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和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5年7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5 年7月23日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公告。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7月23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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