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48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5 年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3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各项工作,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将于 2015 年 7 月 23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股票简称:中远航运股票代码:600428 编号:2015-052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2日,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的通知,中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再次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情况

  中远集团于2015年7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证券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100,000股,并拟自增持后,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发布的《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5年7月13日至7月16日期间,中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陆续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000,000股。

  截至2015年7月2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中远集团自2015年7月10日以来(包括2015年7月10日)已累计增持公司1,100,000股。

  本次7月13日至7月16日增持前,中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64,301,456 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13%。本次增持后,中远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65,301,456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19%。

  二、 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中远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公告编号:临2015-041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赵美光先生的通知,赵美光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赵美光先生近期将其持有公司的50,870,000股股份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进行融资,质押期限为办理质押之日起至质权人根据相关协议解除质押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之日,赵美光先生个人持有公司股份215,048,5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30.15%;此次办理股份质押后,赵美光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11,87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8.52%,占公司总股本的29.71%。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广誉远 编号:临2015-037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近日接到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4,048,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7%)的通知,东盛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的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登记解除情况

  东盛集团质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的公司限售流通股54,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16%)已于2015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二、股份质押登记情况

  2015年7月21日,东盛集团将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4,048,2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7%)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为东盛集团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将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4,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质押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为东盛集团所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7月21日,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止。

  三、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盛集团所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48,848,265股,所质押的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0.04%。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公告编号: 临2015-07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通知:东银控股于2015年7月21日将原质押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3,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345,861,984股的1.28%)解除质押登记;同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将上述3,000万股解押股份继续质押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质押登记手续,为东银控股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1年。

  截止公告日,东银控股持有公司873,659,4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24%,均为限售流通股。此次股份质押后,东银控股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873,650,000股,质押股数占总股本的37.24%。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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