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函证,除此前已披露的信息外,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红太阳,股票代码:000525)2015年7月16日、7月17日和7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4年12月23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微博]受理并出具反馈意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5、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18号规定和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公司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需要对该事项更正、修正或补充的情形。
6、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2015年上半年,受农药行业产能过剩、农药市场行情持续低迷和农药企业之间竞争激烈等因素影响,1-6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312,355,339.85元;实现营业利润176,732,048.94元;实现利润总额206,657,893.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591,770.98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46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同比下降43.15%、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0.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8.99%、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8.80%,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持续下降所致。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初步核算做出,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公司已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业绩快报不存在需要更正、修正或补充的情形。
7、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红太阳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太阳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2,5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持股比例为75%。该事项尚需取得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及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登记等手续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能否获得通过与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除上述第4、5、6、7项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8、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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