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编号:2015-05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7月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法国IES合资设立浙江万马海力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关于与法国IES合资设立浙江万马海力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关于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子公司万马高分子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15年7月)》

  《子公司万马高分子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2015年7月)》详见2015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编号:2015-05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签署

  合资经营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2015年7月16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充网")与河南佳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佳瑞")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实际名称以日后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爱充网以自有现金出资255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51%的股份;河南佳瑞出资2,450万元,占合资公司49%的股份。

  2.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概述

  河南佳瑞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西,注册资本5,001万元,法定代表人关晓彦,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其经营范围为对住宅开发投资;对商业用房开发投资;对办公楼开发投资;对农业投资;对新能源投资;对乳品加工业投资;对酒店投资。(上述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河南佳瑞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资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爱充网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55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51%的股份;河南佳瑞以现金出资 2,45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49%的股份。

  2. 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5名,爱充网委派3名,河南佳瑞委派2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由爱充网提名,董事会选举。公司总经理由河南佳瑞委派,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爱充网委派,董事会聘任。

  3. 各方权利及义务

  爱充网将为合资公司在河南境内开展充电设施投资提供技术、运营平台等支持,并向合资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充电设备,并对充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及接入爱充网平台提供主要人员和技术支持。

  河南佳瑞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合资公司的设立、运营争取最大的政策优惠支持;为合资公司就充电设备建设、运营、爱充网在当地的充电设施市场推广最大可能的提供各项资源支持。

  四、本次合资经营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省郑州于2013年颁布了《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带动和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 年)》(郑政〔2013〕8 号),文件规划到2015年,市内公交当年新增、更新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客车,纯电动客车占20%以上;新能源客车占城际公交当年新增、更新车辆的50%以上。河南省新乡市于2014年9月颁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试行)》(新政文(2014)128 号)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相关投资补贴出台相应政策。自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河南已有以上两个试点城市,未来河南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广阔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

  本次爱充网与河南佳瑞合作将促进双方的优势互补,推进公司投资布桩的进度以及爱充网络运营的推广,双方将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领域投资、建设、网络运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的发展,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便利。

  合资公司的业务前景受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速度影响,业务拓展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编号:2015-05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法国IES合资设立浙江万马

  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年7月16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与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在杭州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基于共同发展国内充电设备的良好愿望,双方拟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万马海立斯"或"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预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7,000万元。万马股份与IES各占50%股份。

  这是公司继2014年9月与IES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来,双方合作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致力于直流充电桩、充电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IES公司CEO Gil Souviron,成立于1992年,公司注册地:720, Rue Louis Lépine,Parc d'activités du Millénaire 34000 Montpellier - FRANCE。IES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工业电动车辆领域设计投产超小体积坚固耐用车载直流充电器的公司,是全球第一大工业电动车辆的直流车载充电器供应商,是第一个在电动汽车领域应用Combo标准,并且兼容CHAdeMO标准的供应商,目前为雷诺、宝马[微博]、大众、奥迪、斯柯达、LAFON、DBT(日产)、Charg Point等汽车制造商和充电网络运营商制造车载充电,提供快速(直流)充电设备。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工业电动车辆及其他用途的充电设备,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电器、快速(直流)充电器、工业电动车辆用超小体积直流充电器、充电站用直流充电桩、帆船用直流充电器和上述产品之充电模块以及充电监控软件。著名法国上市投资公司欧瑞泽(Eurazeo)公司投资持有IES公司93%的股权。2014年,IES成为首届电动方程式世锦赛(Formula E)官方指定快速充电设备独家供应商。

  2.IES公司与万马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IES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名称为准),英文名称为Zhejiang Intelligent Electronic Systems Wanma New Energy, Co., Ltd

  2.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3. 投资总额:人民币7,000万元

  4.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滨江江陵路88号万轮科技园4号楼(拟)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和交付直流充电桩、充电器,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等新能源产品;进行与产品相关的先进技术、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研发有关的活动;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服务及技术咨询。(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注册资本4,000万元。双方各出资2,000万元,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0%。

  2. 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设6名董事,双方各委派3名,董事长由双方轮流委派,首任董事长由IES委派;公司设两名监事,双方分别任命一名,任期三年。总经理、CFO由双方共同选择的国际猎头公司招聘,双方一致认可选聘。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与背景

  2015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力度地不断加强,全国89个新能源示范推广城市中的49个已出台了实施细则。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增长,充电桩数量不足所带来的制约效应正逐渐显现。为了促进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国内充换电站数量达到1.2万个,充电桩达到450万个。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呈现爆炸式增长,现有的充电设施规模远远无法满足未来电动汽车的发展需求。

  IES拥有先进的直流充电解决方案技术和产品,万马新能源在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领域也有多年的产品研发经验,相关产品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与IES的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巩固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丰富已有的充电桩产品线,为爱充网提供稳定可靠的直流充电设备,为万马布局国内外中高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市场抢占先机。

  本次合作,有利于全面提升万马新能源产业综合实力和发展速度,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两翼"的战略布署,为实现"国内中高端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充电桩第一品牌""智能充电全球第一品牌"之新能源梦铺路!

  2. 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另外,本次合作投资双方在经营理念、异域文化等方面尚需不断磨合。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的推进,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编号:2015-05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马股份,证券代码:002276)将于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马股份,股票代码:002276)自2015年 6月30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具体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

  2015年7月16日,公司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与IES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0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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