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84证券简称:鲁银投资编号:临2015-024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通讯表决结果,会议决议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提名倪友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倪友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5-02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五年七月十六日

   倪友峰先生简历

   倪友峰,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莱钢特钢兴华分厂厂长助理、副厂长,莱钢特钢财务科副科长、副科级审计员,莱钢审级处副科级审计员、经济责任审计科科长、审计室副主任、审计处副处长,莱钢集团/股份公司纪委常委、审计室主任、审计处审计室主任,山钢集团审计部莱芜审计处副处长。现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784证券简称:鲁银投资公告编号:2015-025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6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东楼29楼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6日

   至2015年8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办理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8月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00-5:00

   登记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东楼28楼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0777号东楼28楼

   联系电话:0531-82024156传真:0531-82024179

   邮编:250014联系人:孙凯刘晓志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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