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函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经营层问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5年7月10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2、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郴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函确认,截止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到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报纸和网站为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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