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股东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在二级市场不减持股份。
二、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
近期,国内证券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投资者利益受损,本公司股价也出现大幅下跌,曾发生连续10个交易日累计跌幅超过30%的情况。基于对公司目前价值的判断及未来稳定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表达了增持公司股份的意愿,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上述人员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具体情况如下:
1、增持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2、增持计划: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的有关规定,拟通过《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允许的方式投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3、增持资金来源:上述人员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均为个人自筹资金。
4、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次增持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为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骨干队伍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结合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公司拟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股权激励事项。
四、公司将努力通过各种形式,提升效率,继续推进互联网+的实施,完善营销模式,增加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特此公告。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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