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15-60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胥执国以外的其他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7月6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胥执国先生未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在新疆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新疆安格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各类业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1票弃权0票
反对董事:冯瑛
反对理由:1、设立目的不明确;2、目前母公司面临困难重重,设立子公司会增加上市公司的负担。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企业申请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借款,每笔借款期限均为三个月,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微博]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借款期限可延长。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该借款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15-61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胥执国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新疆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决定在新疆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新疆安格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对外投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对外投资是本公司作为唯一投资人在新疆成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安格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出资方式:以货币方式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各类业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促进公司多元化发展,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并结合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在新疆出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负责新疆地区有关项目投资业务,该子公司的设立将有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并挖掘和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进行多元化发展奠定基础。
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可能存在所投资项目收益不确定性和其他市场波动等相关风险,本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控制等措施以应对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ST皇台 公告编号:2015-62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企业申请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胥执国先生外的其他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本公司及除独立董事胥执国先生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公司拟向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借款,每笔借款期限均为三个月,借款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2015年7月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企业申请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关联企业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借款1.5亿元。独立董事谭臻、万玉龙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项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批准权限无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方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关联方法定代表人:吉文娟
关联方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707号
关联方注册资本:30000万元
关联方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新疆润信通成立于2014年12月19日,主营业务为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由于设立至今尚不足一年,暂无相关的财务数据。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的标的为本公司向关联企业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申请1.5亿元借款。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金使用期限为三个月,从实际到款之日起开始计息。
2、上述关联方向本公司收取借款利息,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到期后一次性归还本息。
3、借款到期后,经双方友好协商,借款期限可延长。
未附加违约责任等其他特别条款。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止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公司向新疆润信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借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谭臻、万玉龙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借款,期限三个月,借款利息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便于及时为本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本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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