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简称:豫能控股,股票代码:001896
截止2015年6月15日,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二个交易日(6月12日、6月1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关注和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董事会核实确认:
(一)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近期未发现有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于2014年10月22日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自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两年内,在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鹤壁同力、鹤壁丰鹤股权转让给豫能控股(详见2014年11月4日巨潮资讯网《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承诺事项的公告》)。为落实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投资集团自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积极推动注入资产的规范工作,在承诺期限内将根据资产整改情况及资本市场形势等因素适时履行承诺。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提示
(一)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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