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24日 06: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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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要

   随着中国汽车保有量增加,公众对于汽车品质要求的提升,给这一市场带来进一步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经编业务发展稳定,在交通运输类面料的拓展上,加快与宝马等国际品牌的合作,拓宽了产品成长发展空间,同时继续深入实施精细化管理和增效节支管理,业务盈利保持了稳步增长。医疗器械业务受公司超声系列新产品推出市场后尚在磨合期,公司募投项目及技改项目的投入增大,行业内超声设备招投标减少等因素影响,业绩有所下降。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4,511.5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96%;实现营业利润13,174.1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52.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73%。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在报告期内认真贯彻年度经营思路和计划,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公司医疗器械业务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通过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成功推出了移动式心电仪产品,取得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等,同时研发部门加速对新型彩超、超声溶栓仪、体外诊断试剂等新型医疗器械的技术研发和临床试验、注册工作,此类能造福患者的医疗设备将陆续推向市场,有利于丰富公司医疗器械产品。公司经编面料业务继续开拓中高端市场,宝马等高端客户部分产品已在2014年结束试样阶段并将陆续批量供货,为公司汽车内饰面料业务加入高端车进口替代进程打下了良好开端。在技术开发上,公司于2014年取得专利名称为“一种经编起绒汽车内饰材料的生产方法”发明专利一项,继续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继续加强经营管控,推进增收节支降耗、清洁环保生产等项目等成效逐渐显现;公司生产技术综合用房已于2014年10月投入使用,较大改善了员工工作与研发环境。

   3、不断完善营销服务网络、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公司正利用募集资金项目加速在海内外建设销售网点和区域营销中心。

   4、适时稳步推进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报告期投入募投资金7,151.90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对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可参见2014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公告》。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经编面料业务

   1、行业地位突出、客户群稳定

   公司具有优质的客户群体,汽车内饰面料产品最终客户主要包括上海大众、上海通用、上海汽车、一汽大众、神龙汽车、北京现代、北京汽车、长城汽车比亚迪江淮汽车、吉利汽车、奇瑞汽车、华晨宝马等大型汽车制造企业。进入汽车内饰面料生产行业,须通过汽车制造商严格的合格供应商体系的认证。公司与汽车制造商及其一级配套供应商形成了相对稳固的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公司通过机器换人、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高端客户合作等努力,提升了公司竞争力。

   2、领先的技术水平

   公司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的同时,也拥有先进的软硬件技术装备,拥有领先的产品技术研发能力,在成本和质量控制力、规模化生产力等方面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2014年,公司成功申报并成立了宏达高科企业研究院,进一步提升了经编面料的技术水平,使公司的产品进一步向轨道交通、民用航空、军工医用、运动功能等产品应用领域开拓。

   (二)医疗器械产业务

   1、丰富的超声业务产品线

   全资子公司威尔德自1996-1997年推出第一台机械扇扫便携式超声诊断仪、1998年推出电子线阵和电子凸阵便携式超声诊断仪之后,至今已经推出了便携式、推车式、掌上式、笔记本式黑白超声诊断仪,同时2008年通过技术平台升级,原有模拟机全部升级为全数字化,2010~2014年陆续推出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超声治疗仪、移动心电仪等系列新产品。公司产品覆盖掌上式B超、便携式B超、推车式B超、彩色超声诊断设备和超声治疗设备,产品系列覆盖中高低各种层次,产品线十分丰富。

   2、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优势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威尔德高度重视研发的作用,拥有一支经验丰富且稳定的研发队伍。近年来,威尔德公司持续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持续的研发投入对稳定的研发队伍、增加技术和产品储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威尔德于2003年成功开发掌上B型超声诊断仪,其整机重量轻、电池续航时间长,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拥有超声诊断和超声治疗相关专利五十余项和软件著作权四十余项。

   3、不断开拓新领域

   2014年威尔德开拓进取,不断突破,于上半年率先推出国内首款移动心电仪产品,并获得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许可证,在新的领域扬帆起航。并且通过自行开发超声溶栓仪、合作参与国家空化治疗仪的“863项目”等技术前沿阵地来引导国内超声领域的共同发展。

   三、2015年重点经营计划

   2015年,将迎来公司创办30周年华诞。新的一年,公司在做好公司治理、内控建设、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市值管理的基础上,以经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促进经编面料和医疗器械双主业都能长足发展,为公司30周年华诞献礼。为实现这一目标公司将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1、公司继续深化经编面料和医疗器械双主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强化中层建设,夯实基础管理,推进增收节支降耗项目和节能环保项目,创造企业和社会价值。

   2、子公司威尔德将利用募投资金项目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在传统超声检测设备领域保持技术创新的同时,不断探索超声治疗,生化诊断,移动医疗等新领域。

   3、母公司将借助宏达高科企业研究院的设立,在新的平台上加大经编面料领域研发投入,保持在汽车内饰面料领域的技术领先,并积极拓展在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军工医用,运动功能等新领域的应用。

   4、公司将推进销售服务中心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营销为龙头开展经营和管理活动,保证公司业绩持续增长、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升服务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 2014 年7 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2006年2 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沈国甫):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15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4月22日下午一点半,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位,实到董事9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国甫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过现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

   公司独立董事张敏华女士、陈思平先生、陶永诚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方案如下: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第3778号审计报告,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091,860.74元,按201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09,186.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356,418.41元,减去2014年已分配2013年度现金股利35,352,505.6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未分配利润为253,286,587.48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5,352,50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请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1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1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提议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1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滚动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1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处置公司持有的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股份3,030万股,直至所有海宁皮城股票减持完毕为止,并同意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15年5月15日在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11个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16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4月1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建福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向2014年度股东大会提交《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5)第3778号审计报告,201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8,091,860.74元,按2014年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2,809,186.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3,356,418.41元,减去2014年已分配2013年度现金股利35,352,505.60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未分配利润为253,286,587.48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35,352,505.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预案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利益。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查,本次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审查,本次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经审查,本次监事会发表了以下意见: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1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银行授信额度,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做大做强医疗器械产业、做强做精经编面料产业的战略要求,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201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沈国甫先生签署与以上授信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法律文件的签署人按其章程规定确定,在其章程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由宏达高科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指定的代表签署。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管理层经办授信相关事宜。

   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20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审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29号)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23,728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0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0.4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1,999,990.4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810,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89,990.4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号)。

   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4年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2014年5月2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公司决定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市南山区租赁房产变更为在该区购置房产供研发中心办公,增加房产购置和装修费投资6,100万元,同时减少本项目其他投资2,605万元及超声诊断项目投资3,495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05.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7.40万元,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7,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本次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2015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尚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国债、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公司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审部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名称、额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2、监事会的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核查意见

   宏达高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也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宏达高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21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等,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若公司有并购或其他资本性支出需求时,可减少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

   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办理相关事项的同时,董事会转授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及其子公司、孙公司的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内审部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监督。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以上资金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理财事项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

   2、授权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若公司有并购或其他资本性支出需求时,可减少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额度。

   3、授权有效期:本项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

   4、投资品种:保本型和非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和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等,不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5、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6、资金来源:闲置自有资金。

   7、决策程序: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实施方式及风险控制

   公司管理层根据财务部对于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以及对投资对象的分析,审慎行使决策权。

   1、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内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属《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规定的风险投资,则公司承诺在具体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近12个月内,及以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获得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运营、资本性开支等基础上,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尤其是短期的现金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且不涉及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资金规模不超过30,000万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22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中国财政部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新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 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 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中国财政部自 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准则和 2014 年7 月23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 2006年2 月15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要求进行了追溯调整,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除以上四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外,其他对本公司2014年度净利润、净资产及现金流量未产生影响。

   2、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将本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为“短期职工薪酬”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该调整主要影响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44股票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23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 至2014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以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公司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2、凡2015年5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1、关于授权董事长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公司独立董事将向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5、6、7、8、9、10、1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2014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4月2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5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上述资料应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董事会;

   6、登记地点: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证券代码:362144 投票证券简称:宏达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 本次投票不设总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申报价格如下: 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①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②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4日15:00至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股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二)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海东汪 婵

   联系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0573—87552681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指示如下:

   ■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若同意请在对应栏中划“√”, 若反对请在对应栏附注: 中划“×”, 若弃权请在对应栏中划“○”,做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2015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72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社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42.3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80元,共计募集资金3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2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3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253.6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6.52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151.90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0.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05.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7.40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7,20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200.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活期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144证券简称:宏达高科公告编号:201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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