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04月03日 01: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5-00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4月2日上午9: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骆家马龙 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孙伯淮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伯淮、王化成、王德成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财务决算报告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968,153,542.43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66,772,496.6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1,463,444,665.9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146,344,466.6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80,957,435.94元,减去2014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91,160,833.70元和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27,440,555.00元,减去本期公司合并范围变化导致留存收益直接减少2,718,556.56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80,065,520.70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73,738,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年度。

   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可能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利润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微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职业字 [2015]7017-1号)。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06号公告。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利益,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竞争环境、行业特点、发展战略及阶段等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投资者连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制定的《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计划,2015年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汇丰银行北京分行、华夏银行、大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19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开立银行保函、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与上述授信额度相关的文件。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综合管理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07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1、董事骆家马龙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08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5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预计审计费用为80万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15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高管人员考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中工国际高管人员年薪管理办法》和公司2014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管人员2014年度的工作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以鼓励其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的规定,可以更好地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业尽责。

   14、董事骆家马龙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的2015-009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5、董事骆家马龙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国机资本公司(筹)的关联交易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10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尼泊尔分公司的议案》。分公司名称拟定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尼泊尔分公司”(China CAMC Engineering Co., Ltd. Nepal Branch)。经营范围:工程承包、投资和贸易。分公司注册地点和办公地点为加德满都。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工国际(加拿大)有限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加拿大普康控股(阿尔伯塔)有限公司3,000万加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11号公告。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工资源贸易有限公司2亿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12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9、公司董事罗艳、赵立志、张春燕为《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13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而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如下修改:

   ①原《公司章程》: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3,738,834元。

   修改为: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3,418,434元。

   ②原《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73,738,83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3,738,834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73,418,434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3,418,434股。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部分内容如下:

   ①原《公司章程》: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

   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②原《公司章程》: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修改为:

   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 cninfo.com.cn)。

   2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葛长银[微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葛长银先生自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六年期满离任已超过一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鉴于葛长银先生丰富的会计、税收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葛长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自2013年5月21日离任至今,葛长银先生无买卖中工国际股票的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1)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葛长银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独立董事所应具有的独立性,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2)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3)同意将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5-014号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长银先生:52岁,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中国农业大学[微博]管理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兼任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葛长银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中工国际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5-007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综合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交易基本情况

   为了合理安排资金结构、最大限度的有效管理公司资金,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具有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较高的资金收益,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资金综合管理额度的议案》,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决定或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相关投资方案并具体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05号公告、2011年10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47号公告。

   2014年11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议案》,公司设立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投资”)作为兼具投融资和资产管理功能的综合型平台,并于2015年1月办理完成相关工商登记手续。为充分利用中工投资的资金资产管理功能,公司拟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委托中工投资进行资金综合管理。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于2015年4月2日召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综合管理的议案》。本次交易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称: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11层1107室

   法定代表人:罗艳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月4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出租办公用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相互关系:中工投资为中工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工国际持有100%股权。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充分利用中工投资的资金资产管理功能,中工国际拟与中工投资签署托管协议,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在中工国际股东大会批准的资金综合管理范围内,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委托中工投资管理。

   中工投资在经营范围内对中工国际托管资金进行综合管理,资金综合管理的产品范围、产品期限、资金额度和资金来源严格控制在中工国际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委托中工投资进行资金综合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中工投资的资金资产管理功能,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具有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中工投资为中工国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委托中工投资进行资金综合管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委托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资金综合管理,可以充分利用中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资金资产管理功能,在严格控制各类风险、保证资金具有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争取较高的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5-00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利用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机财务公司”)的金融专业优势、金融资源优势,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9月与国机财务公司签署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有效期三年,即将到期。

   鉴于双方合作良好,公司拟续签《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金融服务合作协议》”)。为加深双方合作范围,拓展双方业务合作空间,拟对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由于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骆家马龙因在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为关联董事,因此回避表决,其他6位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3位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和最近一个会计期末的净资产: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4年度利润总额为16,922.3万元,净利润为13,386.26万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88,116.49万元,净资产为179,633.37万元。资本充足率19.46%,不良资产率为0,资产质量良好。

   国机财务公司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存贷款业务的非银行性金融机构。

   三、金融服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国机财务公司同意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业务:

   (1)本、外币存款服务;

   (2)本、外币贷款服务;

   (3) 本、外币结算与管理服务;

   (4)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5)办理委托贷款;

   (6)承销企业债券;

   (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

   (9)提供符合公司《资金综合管理方案》的金融产品;

   (10)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本金融合作协议的范围不包括公司的募集资金,公司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不超过公司货币资金总额(不含公司募集资金)的50%且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国机财务公司给予公司总额不低于20亿元的综合授信。

   4、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日均存款余额不超过当年国机财务公司向公司实际提供的贷款(含类似性质的金融产品)的日均余额。

   5、国机财务公司在为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的各类存款,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存款利息。

   (2)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取得的贷款,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

   (3)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国机财务公司免予收取公司在国机财务公司进行资金结算的资金汇划费用。

   6、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同期同档次存款基准利率,提供的贷款利率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提供的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且提供的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资金汇划费用。这有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收益水平,节约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

   2、国机财务公司作为结算平台,有利于公司与国机集团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获得便捷高效的结算业务,减少资金的在途时间,加速资金周转。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续签《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可以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国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贷款、结算等金融服务,存贷款利率、其他金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在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在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3日

   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15-00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预计公司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如下:

   ■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骆家马龙回避表决,其他6位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同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相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对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调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现代农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农装”)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为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A208房间,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推广;销售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的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生产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系列喷、滴灌设备和PVC/PE管材管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截止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39,273.79万元,净资产为89,298.40万元,201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66,542.27万元,净利润-6,032.73万元。

   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成套”)注册资本人民币2,118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军,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26号1号楼5072室,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新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机械及机电工程设备成套的总包或分包、单机补套业务;工程机械配件的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主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举办工程机械展览;工程机械设备及机电工程设备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钢材、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橡胶制品、矿产品、化工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6,129.63万元,净资产为10,050.9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427.61万元,净利润3,333.51万元。

   中国国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工”)注册资本225,33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培国,住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经营范围为:工程机械及重工机械产品科研开发、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工程总承包;工程机械配套、配件生产、销售;工程机械、重工机械租赁、维修;道路、桥梁工程建设、承包;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举办展览展销会;技术咨询服务;发动机、钢材、润滑油、液压油、机油、轮胎的采购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15,015.29万元,净资产为250,360.7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6,675.97万元,净利润296.32万元。

   沈阳仪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仪表”)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曾艳丽,住所为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242号,经营范围为:传感器及系列产品、仪器仪表及自动化系统、波纹管、膨胀节、清洗机、光学元件、机械电子设备研制、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清洗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仪表技术与传感器》、《管道技术与设备》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201.66万元,净资产为32,295.0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648.06万元,净利润310.45万元。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科高新”)注册资本人民币35,452.82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延丰,住所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8号,经营范围为:本企业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机械成套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石油化工、天然气、钢铁、电力、海洋、环保、市政、轻工业系统装置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包含塔器、储存容器、反应容器及换热设备)、空冷器、石油钻采设备、金属结构件、石化设备配件、食品机械、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贸易代理;(以上项目国家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项目除外,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取得相应许可后经营);《石油化工设备》及《石油矿场机械》期刊的出版及国内外期刊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发布(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止201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1,414.01万元,净资产为192,025.1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5,251.60万元,净利润3,551.29万元。

   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寅伦,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园二区221号,经营范围为:《地质装备》的出版(限中国地质装备总公司《地质装备》编辑部经营有效期至2018-12-31)。施工总承包;机械设备、电子仪器、环保设备、工业材料的生产和销售;开展相关技术的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和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地质装备》杂志发布广告;进出口业务;信息交流与咨询服务;展览展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17,972.89万元,净资产为55,682.9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009.55万元,净利润1,199.06万元。

   中国机械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建设”)注册资本人民币6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敬桢,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7号,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承包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担各类型工业、市政、环保、能源、交通、民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业及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非标准设备和建设项目用金属结构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引进国外二手机械设备的拆卸和安装;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8,213.80万元,净资产为89,047.66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65,236.15万元,净利润7,375.40万元。

   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包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1,881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III、II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角膜接触镜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II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消毒和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冷疗、低温、冷藏设备及器具(有效期至2017年07月17日)。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包装食品机械及配件、塑料机械、印刷机械、机电产品;包装和食品机械及其配件;包装和食品机械成套及四技服务;承包包装和食品工业工程、食品保鲜工程;进出口业务;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包装材料、包装容器、钢材、建筑材料、木材、仪器仪表、实验室设备、铁精粉的销售;原粮的销售;招标代理业务;煤炭、有色、黑色矿产品销售;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销售机械设备、文化用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1,884.53万元,净资产为12,243.19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860.01万元,净利润179.42万元。

   中起物料搬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起物料”)注册资本人民币1,252万元,法定代表人唐超,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经营范围为:承接各类物料输送,物流仓储、搬运;索道系统项目的工程设计;工程安装、施工;工程承包;起重运输机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机械工业部北京起重机械研究所及其直属企业生产的:起重运输机械、架空索道;计算机系统等机电产品出口业务;本所及其直属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生产机电产品。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62.57万元,净资产为1,518.84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14.90万元,净利润-1.26万元。

   中机十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十院”)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保民,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机械零部件及设备制造(仅限分公司经营);施工总承包。一般经营项目:甲级机械、建筑、环境工程设计、甲级造价咨询;甲级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包境外机械、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电力、市政、轻工、冶金、纺织、建材行业的工程设计;乙级城市规划设计;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自有房屋出租;物业管理;机械零部件及设备研发、经销。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213.86万元,净资产为10,839.7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756.35万元,净利润1,625.67万元。

   重庆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材料研究院”)注册资本人民币35,076.7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庆宾,住所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德大道8号,经营范围为:仪表功能材料及元器件、汽车、摩托车用特种材料、元件及部件、耐腐蚀仪表及元件、标准热电偶、热电阻研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公司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进口本公司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机电设备、工程机械、仪器仪表的制造、维修、销售及技术开发;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件系统及原辅器件的集成配套;高温合金、耐蚀合金、精密合金、特殊不锈钢及制品制造及销售。(经营范围中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1,973.78万元,净资产为34,255.1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014.83万元,净利润1,646.47万元。

   江苏苏美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苏美达”)注册资本人民币6,6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原璞,住所为南京市长江路198号17楼,经营范围为:发电机组及配套动力、电力成套设备、光伏照明及发电系统、动力机械、汽车配件、光电通信及音视频通讯设备、家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进料加工业务,提供发电机组的安装和降噪工程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1,002.52万元,净资产为27,544.3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6,645.79万元,净利润9,027.32万元。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注册资本59,327.9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树君,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北沙滩1号,经营范围为: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成套设备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工程施工;农牧业、机械电子、农副产品加工业设备的生产、装配、维修、销售;进出口业务;汽车、摩托车的销售;自有房屋的租赁;房屋装修;境内外展览。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23,057.28万元,净资产为251,799.2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16,881.53万元,净利润6,525.91万元。

   中机美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美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钱一超,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1号院科研楼322室,经营范围为:生产农业机械设备及配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租赁机械设备;修理机械设备。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14.08万元,净资产为10,187.44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007.80万元,净利润109.20万元。

   中国通用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通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8,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马长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2号,经营范围为: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与公司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销售医疗器械III、II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1-1除外),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2-1除外),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医用高能射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II类: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07月23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石油、化工、石油化工、医药、轻纺、城建、建材、冶金、能源、交通、农林、地矿、原材料、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设备安装工程的项目承包和设备成套服务;石油、化工、轻工、冷冻空调、给排水、流体输送、供热、环保、节能、节水等方面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汽车销售;进出口业务;设备监理;有色金属、钢材的销售;与以上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展览展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1,102.87万元,净资产为13,391.3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0,876.05万元,净利润-2,685.61万元。

   中国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陆文俊,住所为海淀区复兴路甲23号,经营范围为: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冶金、有色、煤炭、能源、交通、汽车、航空、建材、化工、城建、环保、林业系统成套设备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组织矿山、冶金、铸轧、重型锻压起重运输、建筑材料、木材加工、垃圾处理、特种工业炉设备成套及配件、大型铸锻件的研制、生产供应、设备监理;上述设备的销售与技术引进;钢材、木材、建筑材料的销售;进出口业务;承包国内工程项目(包括国内国际招标工程);建设工程设备的招标;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服务;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79,700.97万元,净资产为117,058.6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6,328.15万元,净利润5,429.77万元。

   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汽工程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有权,住所为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591号,经营范围为:勘察设计;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和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服务;工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工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产品及零部件的研发试验和生产;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城市规划及市政公用设计;工程机械修理和租赁;图文设计;展览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86,696.92万元,净资产为166,263.17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0,784.67万元,净利润18,771.31万元。

   中进汽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进汽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全有,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千福巷12号,经营范围为:保险兼业代理(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1月05日)。汽车租赁;汽车、二手车、汽车零配件的销售;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76,000万元,净资产为40,036.6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1,035.81万元,净利润3,571.18万元。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元国际”)注册资本人民币3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丁建,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号2号楼223号,经营范围为: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医疗器械经营(具体品种以许可证为准,有效期至2016年04月01日)。承包境外化工石化医药、机械、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勘测、咨询、设计、监理、管理和工程承包;进出口业务;设备承包;畜禽、汽车、钢材、铁矿砂、焦炭、焦油、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设备、材料及成套设备采购、销售;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咨询、展览和技术交流;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手术室洁净工程、空调洁净工程的专业承包;广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87,915.72万元,净资产为88,345.83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223,020.4万元,净利润8,327.49万元。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拖”)注册资本317,494.9万元,法定代表人赵剡水,住所为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经营范围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发电机、叉车、自行车、喷油泵及上述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煤矿机械、槽车、模具、机床、锻铸件、工夹辅具及非标准设备制造。工业用煤气(禁止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限分支机构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空气(压缩的)生产与销售(以上五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3类,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按资质证);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截止2014年8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80,138.31万元,净资产为187,587.91万元,2014年1-8月实现营业收入122,651.49万元,净利润-18,874.70万元。

   中白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白公司”)注册资本1,333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李海欣,住所为明斯克州斯莫列维奇区斯坦诺克-沃继兹村工厂大街1号,经营范围为:开发园区土地,进行土地租赁及转让;保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设计和建设,管理园区项目、发展基础设施;吸引入驻者和投资者入驻园区。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3,524.31万元,净资产为7,514.20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06万元,净利润808.54万元。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起重”)注册资本5,442.2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小虎,住所为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52号,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主办《起重运输机械》。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架空索道系统、露天矿、港口、料厂及各类生产线的输送系统;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工程等成套设备的系统设计;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液力偶合器、液压制动器、计量检测装置的产品设计、起重运输机械项目监理、设备监造、产品检测;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承办《起重运输机械》杂志国内广告,发布外商来华广告;销售开发后的产品、机械电器设备(未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热力供应。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91,328.50万元,净资产为23,782.85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9,546.38万元,净利润4,220.1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代农装、中工成套、国机重工、沈阳仪表、蓝科高新、中装公司、中机建设、中包公司、中起物料、中机十院、重庆材料研究院、江苏苏美达、中国农机院、中机美诺、中通公司、中国重机、中汽工程公司、中进汽贸、中元国际、中国一拖、中白公司、北京起重为国机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现代农装是从事现代农业装备研发、生产和经营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为中关村科技园区信用AAZC级企业;中工成套是经国家批准的甲级机电设备成套单位,主要致力于向国外用户提供先进的工程机械单机及成套设备等业务,与国内外工程机械行业的著名厂商及科研机构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国机重工在工程机械研发与制造领域拥有实力雄厚的科技研发能力和生产制造能力,拥有两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两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个机械工业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沈阳仪表是始建于1961年的国家级科研院所,是全国仪器仪表元器件和仪表工艺的归口单位,传感器、变送器、智能仪表及测试系统成套技术等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蓝科高新主要从事石油钻采机械、炼油化工设备、海洋与沙漠石油设备和工程、炼油化工和天然气处理及液体回收工程等业务,是我国石油与化工装备的先行者;中装公司是集产、供、销与科、工、贸为一体的全国性地质机械仪器大型工业企业,拥有地质装备行业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机建设是我国成立最早的大型国有施工企业之一,是住建部批准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在国际工程承包与项目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包公司是一个集基础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国内外贸易及会展于一体的综合性经济实体,具有资深的行业背景和突出的行业地位;中起物料主要承包港口、矿山等物料装卸搬运系统、自动化仓储/柔性输送系统、架空索道系统等成套装备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制造和安装施工的“交钥匙工程”;中机十院是国家甲级综合性设计研究单位,持有国家颁发的机械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环境污染防治等甲级资质证书;重庆材料研究院是专业从事仪表功能材料研究与中试的科研单位,在仪表测温材料及应用技术、金属功能材料、传感器敏感材料及元件三个领域的研究开发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居国内领先地位;江苏苏美达专业从事汽油、柴油、燃气及船用发电机组的研发和生产,产品系列覆盖汽油发电机组、柴油发电机组,发电电焊两用机组,水泵机组,船用机组,高压机组及重油机组发电站等;中国农机院为我国多学科综合性现代农业装备科研开发机构;中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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