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互联网信托四维度构成信托资金生命线
■刘小军
2014年中央提出经济“新常态”的概念,其表现形式是经济增长率的下降,而内涵表现形式是中国经济由原先的资源推动式为主的增长转变为以创新推动式为主的增长,之前主要依靠资源投入、粗放管理的经济增长方式行不通了,传统行业(包括传统金融业)需要通过变革创新、精细化管理实现下一步的飞跃。
2014年中国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财产规模近14万亿元,又上了新台阶,较2013年增长了三成;但与此同时,业内的聚会很难再听到像三五年前那样群英激昂的景象,信托行业在战略上的彷徨和迷惑仍在继续、扩大。
之所以彷徨和迷惑,是因为对自身认识不清。中国的信托业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有个显著的不同点是,信托业经历了明显的新老划断,新老迥异不同。2006年年底和2007年年初,银监会确定了信托公司的新定位是“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的金融中介机构”;而如今,各类金融机构普遍开展财富管理和资产管理业务,信托的制度优势逐渐遭受侵蚀,作为监管部门和从业人员,不得不认真思考、梳理在金融业进入“大资管”时代这一背景下信托公司的发展方向,鼓励信托公司进行创新性实践,积极融入到“大资管”时代中。关于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大资管背景下的信托公司可持续性的业务发展方向,笔者尝试提出几点拙见:
产业投资/并购基金的发展
信托做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是个老话题,但需要下真功夫。由于可以直接投资股权且一般采用投行机制,信托公司在国内可以成为和产业联系最为紧密的金融机构,经济“新常态”下,产能过剩,为优质企业提供了大量兼并重组的机会;信托公司若能联合优质企业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并购基金,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联合,一方面可帮助企业实现产业升级或扩张、帮助社会淘汰落后产能,另一方面资本的增值也为高净值客户实现了高回报。
这里说的产业投资/并购基金是真正的投资/并购基金,不是债性基金,信托公司不能只是募集了一笔资金、获得一个固定回报,其他的就撒手不管了,若只是债性基金,银行也能干,成本还低;信托公司需要有自己的产业研究团队,研究某一产业的发展趋势,大体知晓产业风险、哪坑深哪水浅,拥有金融和产业的复合知识,真正为产业升级提供有效的金融解决方案,这样才能区别于其他金融机构,才能获得产业方真正的青睐和合作。
这里的产业基金是泛指概念,既可指制造业、服务业,也可是房地产业、金融投资行业,它的核心是这个产业基金要有核心商业模式,不能仅仅是债性基金。
私人财富管理
当民间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财富的保障和传承问题就民生问题;在经济新常态下,当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引擎时,民间财富格局将重新分配,之前靠资源暴富起来的一批人只有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将积累的财富交予职业投资经理打理,才能避免财富不被血洗并得以传承。笔者也在业务实践中不断体会到市场对家族信托类的业务需求越来越迫切。
目前中信信托已初步形成了以家族信托为轴心、包括专户理财、保险金信托(可理解为有保险杠杆的、迷你型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等在内的较为全面的产品线;不仅接受现金信托,也承接非现金资产(如股权、不动产等)的信托。
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非现金资产的家族信托值得一提,商业银行由于考核体制的束缚,往往不重视非现金资产的信托,而这恰恰是信托公司的机会:1. 非现金资产往往涉及较为复杂的法律、税收等问题,其本身类似投行项目,需要投行机制,需要长期的管理运营和保值增殖,商业银行稍显力不从心;2. 非现金资产往往变现成本大,需要在国内就地设立信托;3. 非现金资产后续往往伴随现金的产生;4. 实现现金和非现金资产的家族信托,才能真正实现将家族的资产负债放入信托中,才能为客户做出最有效的家族传承解决方案。
这里的家族信托是指真正的家族信托,不是理财型信托,区别在于是否专注于家族财富的传承。专注于传承的家族信托往往更关注资金的安全性,其要求的投资回报评价线(benchmark)目前基本在1年期贷款利率水平上下,但其信托期限超长,能构成信托公司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信托财产的资产证券化
笔者从2004年期全程参与了当时国家公募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建行个人按揭贷款资产证券化,非常清楚资产证券化的核心价值要在资产提供方和资金提供方中显现,目前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托公司仅提供了通道价值,构成不了信托公司的核心业务。
那么,既然银行的信贷资产能证券化,能不能允许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或信托受益权证券化呢?大资管时代的本质是一国的金融深化,是各类原本分割的金融市场的融会贯通,那么,为何不能让信托公司进入资本市场呢?如果暂时不能允许其在资本市场开展业务,是否能允许其财产(或受益权)通过有关金融机构进入资本市场呢?
推动信托公司或信托财产进入资本市场,将极大推动中国金融市场深化,打破金融分业垄断格局,提升金融市场效率,促进传统金融革新;另一方面,信托公司或信托财产进入资本市场,将使信托公司获得低廉的长期资金,有利于为实业经济服务,降低投资风险。
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信托
互联网金融是新话题,被中央视为推动传统金融革新的利器;互联网若能与信托相结合,将解决信托公司缺少物理网点的缺陷,若能允许相对低净值客户购买高安全等级的信托产品,则将给信托公司插上腾飞的翅膀。信托本源为“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并未限制高端客户还是普通客户,目前蚂蚁金服、陆金所等众多机构开展互联网金融如火如荼,打着也是理财、资管的旗号。信托产品中风险等级有高有低,如果是低风险类的信托产品,为何不能让一般百姓购买、让金融普惠?目前互联网上众多股权众筹何不引入信托监管机制,由堵变疏呢?
中信信托近年来推出的消费信托,因消费涉及千家万户,其本质就是一种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信托,其通过信托将消费和金融有机结合起来,在降低消费者消费成本、促进消费的同时,引导了社会资金向信托公司归集,而互联网放大了这种功能。
互联网信托业务要求以委托人作为业务逻辑的出发点,这将涉及信托公司传统业务流程改造,要求信托公司增加IT投入,若能够成功,我们见到的将是另一个余额宝[微博]对接到信托公司,而非货币基金!互联网信托与中央金融普惠的精神相吻合,与降低资金成本的趋势相呼应,是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资管时代下金融各业混业竞争事实的结果和必然方向,就看是早是晚、以什么样的形式出现了。
产业基金、私人财富管理、信托财产的资产证券化和互联网信托,从四个维度构成信托公司的资金生命线,且充满知识增量和技术门槛;这犹如任督二脉,若能打通,信托公司必将再次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革新和发展!
(作者为中信信托业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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