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2015年02月14日 04:39  证券时报网  收藏本文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报告摘要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下行、国际经济动荡的压力,在董事会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公司上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奋力拼搏、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狠抓规范管理,强化技术创新,着力团队建设,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丰硕的经营成果。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公司各经营单位积极加强核心竞争力建设,注重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严控成本费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精细化市场管理,在激烈的竞争中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再次创出历史新高。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4亿元,同比增长25.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17亿元,同比增长41.82%。

  2、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公司进一步优化创新平台,合理配置资源,多措并举,积极寻找论证新项目,着力加强科研立项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储备更加丰富,技术成果不断涌现,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3、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坚守内控建设的管理主线,严把经营风险关。贯彻管理下沉的工作思路,将管理贯穿到经营全过程,注重过程控制,经营单位的生产管理、项目管理、市场管理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4、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团队建设富有成效。公司各经营单位以用户为中心,加强品牌建设,在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随着公司规模和经济效益的继续提升,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实现,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公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强化核心价值观,团队建设成效显著,员工自豪感不断增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八项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张兆亮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公告编号: 2015-004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变更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1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四)以5票同意 0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以5票同意 0 票弃权 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以5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报告不存在异议。

  (七)以5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监事会决定提名郑波、王堃、张海燕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另2名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按程序民主选举产生。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公告编号: 2015-003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4.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3月12日下午13:00

  4.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3月11日~3月12日

  4.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15:00至2015年3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

  6、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

  (2)截至2015年3月4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7.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17703号 华特广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5、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请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9.1选举候选人张兆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2选举候选人朱效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3选举候选人杨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4选举候选人杨为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5选举候选人姚广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6选举候选人乔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9.7选举候选人陈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8选举候选人杜宁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9选举候选人邓岩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审议“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10.1选举候选人郑波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2选举候选人王堃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3选举候选人张海燕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1、听取 “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别说明:

  1、上述“报告”和“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微博]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会议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参会股东须提供以下资料:

  1.1个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股票账户卡、股东有效证件复印件。

  1.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和股票账户卡。

  2、登记时间: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关系管理部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有关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规定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31-85198606、85198601

  传 真: 0531-85198080、85198601

  2、参加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程序及要求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15;投票简称:华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3.1投票时买卖方向选择“买入”;

  3.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 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9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9.00元代表对议案9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9.01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9.1,9.02元代表议案9中子议案9.2,依此类推。

  ■

  3.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4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3.5 投票注意事项

  3.5.1 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对某议案下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某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5.2对无效的投票申报,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3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交所数字证书”。 通过身份认证后即可进行网络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为:

  3.1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中选择“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3.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 “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3.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现场出席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相应项下划“∨”号)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15 证券简称:山大华特公告编号: 2015-002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5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5年2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兆亮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的八项新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2014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4年初各项减值准备余额27,672,540.11元,本年应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1,243,378.42元,2014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28,915,918.53元。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2014年初坏账准备余额为22,417,391.81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0,761,976.33元,其他应收款为11,655,415.48元。

  本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净增额1,243,378.42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81,468.02元;其他应收款转回坏账准备238,089.60元。

  2014年末坏账准备余额为23,660,770.23元,其中:应收账款为12,243,444.35元,其他应收款为11,417,325.88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14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255,148.30元,2014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5,255,148.30元。本年度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3、2014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减值准备。

  四、以 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373,956,906.92元,利润总额449,037,275.57元,母公司税后净利润59,480,047.97元,提取10%的盈余公积5,948,004.80元,加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31,516,758.5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5,048,801.73元,资本公积金为31,670,161.87元。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0,254,989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需经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 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30万元人民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5年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费用为10万元人民币,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5年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资金使用需求,本着融资授信额度留有余地的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额度2.8亿元人民币。其中:

  1、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8亿元人民币;

  2、山东山大华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1.00亿元人民币。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办理签署协议等手续。

  十二、以9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决定提名张兆亮、朱效平、杨杰、杨为清、姚广平、乔永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华、杜宁、邓岩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将原“第五十四条: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本章程第八十条所列事项的,召集人发布股东大会通知后,应当在股权登记日后三日内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修改为:“第五十四条: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2、将原“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改为:“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3、将原“第八十条 公司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的,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一)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全额现金认购的除外);

  (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账面净值溢价达到或超过20%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公司的债务;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在公司发展中对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修改为:“第八十条: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将原“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自就任之日起,至第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修改为:“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5、将原第一百零九条第(六)项“(六)委托理财:董事会有权决定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委托理财;”

  修改为:“(六)委托理财:董事会有权决定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委托理财;”

  6、将原“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任期届满,以该届监事会届满当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届满时间。”

  修改为:“第一百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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