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公司发行不超过等值于100亿元中长期债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中长期债券相关事宜。公司于2014年5月16日收到了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公司人民币100亿元中期票据注册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138号)并于2014年5月17日发布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公告》(临2014-018号)。根据该注册通知,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并于2014年7月5日发布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临2014-027号)。详情请参见相应公告。
根据上述注册通知,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5中铁股MTN001,代码:101574001),实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5.65%。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已经于2015年1月23日全额到账。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文件详见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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