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0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机集团”)的通知,获悉辽机集团已于2015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辽机集团持有的公司7,5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5%)的解除质押手续【注:辽机集团将持有公司的127,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股份质押公告,2012年12月15日公告编号:2012-033、2013年10月24日公告编号:2013-025】。
辽机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1,419,7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7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机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质押数量为12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16%。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33证券简称:合金投资公告编号:2015-00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1月14日、1月15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函询了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媒体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东辽宁省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机集团”)与秦皇岛康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投资”)于2014年12月31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辽机集团将其持有的合金投资100,000,000股股权(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967%)以100,000万元转让给康华投资(具体内容请见2015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暨公司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
3、公司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已于2014年10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4-049。预计201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500万元至-2700万元,在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年度业绩预计范围内,不存在需要修正之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