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12月23日下午14:00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玉山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15:00至2014年12月23日15:00。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795,3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7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9,755,33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7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8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2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董事长管大源先生、董事祁堃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其他董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职工监事何肖山女士出席现场会议,其他监事因故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霍光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售所持有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 意
票 数
同意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40000股
100%
0股
0%
0股
0%
是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票数
同意
比例
反对
票数
反对
比例
弃权
票数
弃权
比例
0股
0%
0股
0%
0股
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周长喜律师、李宏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关于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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