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年12月23日 01: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4年12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广厦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54)。根据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2月2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具体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2、为方便融资融券券商(以下简称“券商”)参与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特提供券商参与股东大会投票方式如下: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投票时间为:2014 年12月29日上午9:30至下午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二、会议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楼明先生为董事
1.02选举楼江跃先生为董事
1.03选举张汉文先生为董事
1.04选举汪涛先生为董事
1.05选举包宇芬女士为董事
1.06选举朱妙芳女士为董事
1.07选举徐旭青先生为独立董事
1.08选举李蓥女士为独立董事
1.09选举周晓乐女士为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应跃峰先生为监事
2.02选举许国君先生为监事
3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1-4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2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5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10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现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4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如要参加现场会议,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最晚于2014年12月24日(上午9:00到下午3: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锐明大厦14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05

  电话:0571-87974176

  传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包宇芬、胡萍哲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权限: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票数
1.01选举楼明先生为董事 
1.02选举楼江跃先生为董事 
1.03选举张汉文先生为董事 
1.04选举汪涛先生为董事 
1.05选举包宇芬女士为董事 
1.06选举朱妙芳女士为董事 
1.07选举徐旭青先生为独立董事 
1.08选举李蓥女士为独立董事 
1.09选举周晓乐女士为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票数
2.01选举应跃峰先生为监事 
2.02选举许国君先生为监事 
 同意反对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9名,则该股东对于“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组,拥有900票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各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如有临时议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至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日期:2014年12月29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交所[微博]新股申购操作。由于本次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故不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52广厦投票14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楼明先生为董事1.01
1.02选举楼江跃先生为董事1.02
1.03选举张汉文先生为董事1.03
1.04选举汪涛先生为董事1.04
1.05选举包宇芬女士为董事1.05
1.06选举朱妙芳女士为董事1.06
1.07选举徐旭青先生为独立董事1.07
1.08选举李蓥女士为独立董事1.08
1.09选举周晓乐女士为独立董事1.09
2《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应跃峰先生为监事2.01
2.02选举许国君先生为监事2.02
3《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3.00
4《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的议案》4.00
5《公司关于聘请201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5.00

  (三)表决意见

  1、董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议案1-2)

  本次选举董事或监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股东持有的选举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9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9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9的乘积。

  股东持有的选举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如某股东持有公司100股股票,则其总票数为200),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2、其他议案的表决意见(议案3-5)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三)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累积投票制投票方法(议案1-2)

  如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2014年12月2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100股股票,网络投票时,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投票方式如下:

  

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元)

申报股数
方式一方式二方式三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选举楼明先生为董事1.01900100600
选举楼江跃先生为董事1.02 100300
选举张汉文先生为董事1.03 100 
选举汪涛先生为董事1.04 100 
选举包宇芬女士为董事1.05 100 
选举朱妙芳女士为董事1.06 100 
选举徐旭青先生为独立董事1.07 100 
选举李蓥女士为独立董事1.08 100 
选举周晓乐女士为独立董事1.09 100 

  说明:以上申报股数方式仅为范例,投资者可根据本人(机构)意愿进行申报。

  (二)非累积投票制表决方法(议案3-5)

  1、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3.00元1股

  2、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3.00元2股

  3、如某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3号议案《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52买入3.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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