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 14:3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微博 收藏本文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4-057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并于2014年12月1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同时提交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

   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城公司”)在建项目资金周转需要,公司为纺织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将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融资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8年(具体以借款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无反担保。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0301证券简称:东方市场公告编号:2014-058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城公司”)在建项目资金周转需要,为纺织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将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借款合同》项下融资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8年(具体以借款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无反担保。

   2014年12月16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盛泽东方纺织城发展有限公司系为建设“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即:市场提升改造一期工程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法定代表人:刘慧民;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住所:吴江区盛泽镇市场路南侧;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市场投资和管理;物业管理;纺织原料及针织品的销售;企业营销策划;会展服务;网上销售纺织品;纺织信息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纺织城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3、目前“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尚处于建设期。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纺织城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2,823.25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2,823.25万元,2013年2-12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76.75万元。

   截至2014年9月30日,纺织城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7,126.43万元,负债总额10,391.87万元,股东权益合计26,734.56万元,201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088.69万元。

   三、担保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期限8年,具体以借款单位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时间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纺织城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东方国际纺织城”一期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纺织城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决策和经营管理完全由本公司控制,因此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购买人抵押贷款6,052.00万元提供担保,占公司2013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04%。以上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所有权证办结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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