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证券简称:中房地产公告编号:2014-93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87)。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
2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
月21日15:00至2014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1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回避本项议案。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18日和2014年12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房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中房投票”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委托价格
议案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
1.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请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2月21日15:00至2014年12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微博]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一)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14
年第五次股东大会 ;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 /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兆嘉公司提供10500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赞成 、反对、弃权)票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月日
生效日期 年月日至 年月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证券简称:中房地产公告编号:2014-92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的参股公司北京盛世新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新业”)于近日收到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盛世新业清算组的《备案通知书》。盛世新业开发的项目已全部结束,经盛世新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盛世新业予以注销,并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
二、清算公司的情况
盛世新业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公庄村。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等。我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中住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住”)持有盛世新业30%股权。
截止2014年9月30日,盛世新业总资产为14,125.76万元,总负债为911.97万元,净资产为13,213.79万元,1-9月营业收入为0.00元,实现净利润57.1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盛世新业未占用本公司资金。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14年9月30日,我公司持有的盛世新业30%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3,964.14万元。由于盛世新业开发项目已全部结束,其清算对我公司总体经营发展影响不大。公司将积极关注盛世新业的清算进程,并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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