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76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2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12月1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亲自出席10人。会议由张立忠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补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同意甄海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向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的议案》;
同意向控股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关联董事张立忠、张丽芳、卜健、周家锋、方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兹定于2014年 12月 3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 12月 24日。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77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缓解公司近期资金周转压力,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双方将在公司2014年12月1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借款事项后签署《借款协议书》。
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按照关联交易原则处理。
2014年1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张立忠、张丽芳、卜健、周家锋、方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张文君、李晓东、马志强、王天鹏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3号——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未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640000200003486
注册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88号宝塔石化大厦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7日
法定代表人:孙珩超
注册资本:1,725,030,000元
主要股东:孙珩超持有宝塔石化59.31%股权,孙淑兰持有宝塔石化7.65%股权,宁夏泰瑞智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宝塔石化33.04%股权。孙淑兰与孙珩超系姐弟关系。
实际控制人:孙珩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液化石油气、凝析油、石脑油、重油、渣油、脱蜡柴油、重柴油、丙烯、甲醇、甲基叔丁基醚、石蜡、重胶沥青、润滑油、五金交电、办公用品、针纺织品的批发、零售;房屋租赁;汽油、柴油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上经营范围需经审批和许可的,凭审批手续和许可证经营)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3年12月31日
总资产
3,471,622.86
净资产
1,427,931.12
资产负债率(%)
58.87%
项目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3,018,130.56
营业利润
90,592.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879.83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人民币,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贷款人):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协议签署日期: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甲乙双方签订《借款协议书》。
3.交易标的:人民币2,050万元。
4.交易结算方式:贷款人一次性将款项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
5.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壹年),自甲乙双方协议签订之日计算。
6.利率: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
7.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经乙方董事会审议通过,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在《借款协议书》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货币资金、负债的金额,相应产生一定的财务费用。本次借款能够缓解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紧张的局面,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起到积极的作用。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宝塔石化公司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采购货物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4年1-11月金额(元)
银川宝塔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劳务加工
191,765.69
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燃料
376,072.5
合计
567,838.19
(2)销售货物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4年1-11月金额(元)
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法兰
230,000.00
银川宝塔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法兰
57,700.00
宁夏宝塔化工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销售法兰
172,467.00
合计
460,167.00
(3)提供担保
2014年11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审议会议通过,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提供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详见2014年11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4) 提供借款
2014年10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议会议通过,公司就5,000万元借款事项向宝塔石化公司提出继续展期至2015年8月17日,年利率6%(详见2014年10月2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八、独立董事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依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向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借款2,050万元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该事项系股东为支持公司发展提供的借款,其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周转的压力,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良性发展,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张文君 李晓东 马志强 王天鹏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78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2月30日 14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2月29日—2014年12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15:00至2014年12月30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4年12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3、《关于请求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继续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4、《关于拟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补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上述第1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3项议案关联股东宁夏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议案披露情况
1、第1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28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2、第2、3、4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2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转贷提供信用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
3、第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2月13日我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办理登记,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公休日除外)。
(三)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银川市北京西路630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 系 人:李剑女士
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0951-2024242
邮政编码:75002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交所[微博]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5
2、投票简称:西轴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交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4、在投票当日,“西轴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
序号
议 案 名 称
委托
价格
总议案
除议案5外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2.00
议案3
《关于请求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继续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拟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议案5
《关于补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甄海洋投X1票
X1股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三)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系统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月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会议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西北轴承物资商贸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3
《关于请求宁夏宝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3,000万元贷款转贷继续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4
关于拟修订<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补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委托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委托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79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地铁车辆轴箱轴承国产化应用
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公司地铁车辆轴箱轴承国产化应用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研制情况
公司于2008年自行启动了地铁车辆轴箱轴承国产化应用研究项目,在消化、吸收改进先进经验和技术的基础上,坚持最高可靠性设计水平,通过创新、提高,成功开发了适应我国地铁车辆轴箱的滚动轴承。
二、产品试验情况
为了保证产品符合设计要求,进行了多项试验,首先进行了寿命试验,时间达两年,台架运行120万公里,之后又委托专业研究所进行了相关试验。
在产品满足初步试验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于今年10月开始,先后进行了装车运行1000公里不载客和200公里重载试验,制订了地铁车辆轴箱轴承国产化正线运营试验方案。11月14日,经过国内地铁车辆轴箱轴承国产化应用研究项目正线运营试验前专家评审会评审,认为该项试验中状态良好,满足运营要求;正线运营试验方案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近日,该产品已进入10万公里载客正线运营试验阶段。
公司将继续关注后期试验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80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民族大学签订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工程
技术中心共建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与北方民族大学(以下简称“北民大”)签订了《北方民族大学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中心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北民大以下合称为“双方”),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生效时间: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履行期限:自 2014 年 12月 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4 日有效期届满之日终止,除非根据协议约定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3、协议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协议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二、协议主要条款
双方在平等协商、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就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保密事项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1、双方共同投入,将该研究中心建设成为国内先进的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中心研发与试验创新平台。
2、研究中心立足国内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行业共性问题,以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的现代设计理论、先进工艺制造、产品可靠性分析技术等为主要研究领域展开联合研发,以解决行业、企业关键技术的需求,实现科研团队的建设、技术研发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
3、双方根据企业技术发展的需要提出研究课题,经过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就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双方分工、研发经费、知识产权与成果收益等事宜协商一致后,进行立项并联合开展科技攻关,解决产品设计、制造及检测等难题,促进研究成果的产业转化。
4、北民大每年邀请公司参加其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免费为公司提供招聘宣讲场地,义务为公司提供企业形象宣传。
5、被确认为双方共享的、属于保密范围内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资料等,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能透漏给第三方。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签订本协议,将对提升公司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产生积极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北方民族大学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工程技术中心共建协议》。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西北轴承公告编号:2014-081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方民族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因此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构成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情况概述
为了充分发挥北方民族大学的教育、科技、人才和学科优势,结合公司对机械制造、自动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科技成果的需求,双方从战略合作的高度,本着校企“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加强校企之间在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战略与全面合作,近日,公司、北方民族大学(以下简称北民大)(公司、北民大以下合称为“双方”)双方商议签订了《北方民族大学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
二、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1、双方通过定向培养、学生实习实训、学生就业、教师入企培训和聘请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担任硕士生导师、任课教师等方式,合作培养适应社会和企业需求的人才。
2、双方通过共建研究中心、联合研发、互派研究人员等方式,加强科技合作,提升双方科技人员的理论研究和产品研发能力。
3、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后双方可续签新的协议。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加强与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达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对公司战略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在今后的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持续披露该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北方民族大学与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西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