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本项目")获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核准批复文件(文号:赣发改能源[2014]1298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满足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水平,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三)本项目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电厂投产后,年需燃煤约430万吨,由神华神东矿区供应,经铁海江联运至电厂。
(四)本项目电厂采用二次循环水冷却方式,年用水量1984万立方米,取自长江。所排灰渣全部综合利用。项目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在线烟气连续监测装置,投产后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国家环保要求。项目加强节能管理,投产后发、供电煤耗等各项能耗指标应控制在设计水平并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五)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人民币79.3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20%,由本公司出资;其余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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