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2月05日讯
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邓舸12月5日表示,中国证监会就股票期权交易试点办法征求意见稿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共32条,主要五方面内容如下,一股票期权交易场所和结算机构,办法明确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交易场所和结算机构。二是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参与股票期权业务规则,办法明确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股权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期货业务。三是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规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四是针对性建立股票期权风控措施。明确将跨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行为作为打击标的。五是其它规定,对保证安全存款机构,证券交易税,结算机构,资金存管模式等做出了规定。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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