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11月26日讯
山西焦化(600740)11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将持有的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的债权9553.18万元转让给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焦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公司、山焦集团、海鑫钢铁三方友好协商,此次债权转让价格为账面原值9553.18万元。
海鑫钢铁因向山西焦化采购焦炭形成9553.18万元欠款,据山西焦化了解目前海鑫钢铁由于受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不景气、金融部门抽贷等因素影响,自2014年3月份开始全面停产,近日已进入了破产重整的法律程序。
公司表示,此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大股东保护上市公司资产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诚信义务,同时能有效避免企业破产重整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而产生的持续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回笼,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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