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6,75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1%)通知,电子信息于2014年11月19日和2014年11月20日,已将其2013年5月7日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166,752,000股(该等股权质押情况详见波导股份2013年5月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公告)中的133,851,850股(其中:2014年11月19日101,851,850股,2014年11月20日32,000,000股)解除质押,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部分解除手续。
2014年11月20日和11月21日,电子信息将所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3,851,850股质押给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1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11月20日。
截止2014年11月20日,电子信息质押给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票为32,900,150股。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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