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2014年,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共计 21,067,755.9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补助金额
收到时间
1
吉林省稳增长奖励专项资金
240,000.00
2014年4月
2
吉林市专利管理处2013年度专利补助资金
15,500.00
2014年5月
3
吉林省财政厅稳增长奖励专项资金
3,083,000.00
2014年8月
4
吉林省财政厅羰基钴创新能力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4,700,000.00
2014年8月
5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490,000.00
2014年9月
6
吉林省财政厅稳增长奖励专项资金
3,775,000.00
2014年9月
7
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转型资金
2,247,900.00
2014年10月
8
子公司新乡吉恩镍业有限公司失业人员财政补贴
355.90
2014年1月
9
子公司通化吉恩镍业有限公司稳增长奖励资金
516,000.00
2014年9月
10
子公司吉林吉恩亚融科技有限公司电池材料及动力电池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
6,000,000.00
2014年9月
合计
21,067,755.90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资金中的10,367,755.90元列入2014年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影响额7,716,056.69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最终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 11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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