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铁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清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1,674,785,158.88
21,086,280,351.88
21,086,280,351.88
+2.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828,958,027.95
8,607,482,795.40
8,607,482,795.40
+2.57%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8,396,249,473.38
+11.34%
24,288,084,010.98
+15.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9,509,129.23
-145.86%
246,280,873.17
-68.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63,206,195.35
-142.26%
249,461,755.34
-6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599,411,555.35
-5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427
-145.86%
0.1513
-68.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427
-145.86%
0.1513
-68.3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8%
减少2.59个百分点
2.82%
减少6.91个百分点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7,257,238.47
主要为处置报废的固定资产产生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3,997,598.27
主要包括自主发动机ET3项目、A130车型冲压件自主开发项目、自主发动机4GB项目、轻型车AMT变速器项目及大吨位内高压成型装备与工艺项目转入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5,606.34
主要为收到的各种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收入、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罚没车手续费收入以及捐款等支出。
减:所得税影响额
-588,506.5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14,142.17
合计
-3,180,882.1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13,253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3.03%
862,983,689
215,745,9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3%
21,570,8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境内非国有法人
1.32%
21,555,232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
16,344,39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境内非国有法人
0.94%
15,377,605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9,699,8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9%
9,618,26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6%
9,126,015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55%
8,886,80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4%
8,807,91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47,237,767
人民币普通股
647,237,76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深
21,570,813
人民币普通股
21,570,8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深
21,555,232
人民币普通股
21,555,232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6,344,393
人民币普通股
16,344,393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15,377,605
人民币普通股
15,377,605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9,699,829
人民币普通股
9,699,82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9,618,268
人民币普通股
9,618,26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9,126,015
人民币普通股
9,126,015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
8,886,807
人民币普通股
8,886,807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8,807,911
人民币普通股
8,807,91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国有法人股股东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
报告期末
报告期初
增减(%)
变动原因
应收账款
18,391.04
8,001.04
+129.86
主要为本期销售钢材及劳务款项增加所致。
其它应收款
2,070.78
10,463.41
-80.21
主要为本期其他应收投资款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存货
441,305.02
262,608.81
+68.05
主要为本期库存商品、外购半成品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3.68
0.00
-
主要为本期处置报废存货待处理财产损益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
912.31
1,337.70
-31.80
主要为本期待摊费用项目摊销减少所致。
应付票据
4,945.56
38,722.14
-87.23
主要为上期开出的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预收账款
70,445.55
130,343.50
-45.95
主要为本期预收的整车及备件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
3,922.73
-2,152.69
+282.22
主要为本期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等税金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243,106.93
54,360.50
+347.21
主要为本期尚未支付的广告宣传费、技术提成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
-2,242.33
9,221.16
-124.32
主要为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报告期亏损所致。
(2) 利润表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变动原因
销售费用
309,820.61
235,584.37
+31.51
主要为本报告期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及运输费等同比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
-22.07
56.89
-138.79
主要为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营业外收入
1,445.72
945.72
+52.87
主要为本报告期确认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收入金额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
2,851.63
1,089.66
+161.70
主要为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
4,766.15
12,102.10
-60.62
主要为本报告期调整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减少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11,463.49
407.27
-2914.72
主要为本报告期子公司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亏损所致。
(3) 现金流量表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变动原因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1,215.90
-100.00
主要为本期收到返还的上期多缴的所得税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19.43
9,319.10
-34.33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35,769.42
1,062,286.28
+44.57
主要为本期购买生产零件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14
77.36
-99.82
主要为本期处置固定资产现金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66,527.94
99,674.15
-33.25
主要为本期支付购买设备的款项减少所致。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550.00
-100.00
主要为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189.25
7,478.32
+36.25
主要为本期支付的股利及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25.90
-76.88
+66.31
主要为由于汇率变动导致本期汇兑净损失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其持有的一汽轿车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2、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准实施,将在一汽轿车2005年-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分红议案,提议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即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的金额)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3、为增强流通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公司核心管理层、核心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公司管理层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一汽")承诺于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通过一汽轿车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董事会制订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承诺提议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股票期权的行权价不低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006年04月03日
第3项"关于股权激励的说明与承诺"履行期限至2021年6月28日
第1项、第2项履行完毕;第3项股权激励计划按照承诺履行中。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份")
1、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为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维护广大投资人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收购人一汽股份特此承诺:一汽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坚持与上市公司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机构方面均保持独立。2、关于持股锁定的承诺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一汽股份承诺:本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履行中国一汽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出的承诺,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微博]及深交所[微博]有关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股权变动及其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3、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为解决同业竞争,本公司特向一汽轿车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虽然一汽轿车与一汽股份控制或合营的整车生产企业生产的车型并不完全相同,目标客户、地域市场也不完全一致,但仍然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为此,一汽股份承诺将在成立后五年内通过资产重组或其他方式整合所属的轿车整车生产业务,以解决与一汽轿车的同业竞争问题。4、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本次收购完成后一汽股份与一汽轿车的关联交易,一汽股份承诺:(1)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一汽轿车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一汽股份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承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双方的关联交易上,严格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发生,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应以双方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理,遵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2)上述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将同样适用于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公司将在合法股东权限范围内促成下属控股子公司履行规范与一汽轿车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3)尽最大努力促使除全资、控股以外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履行规范与一汽轿车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2011年08月08日
第3项"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与承诺"履行期限至2016年6月28日;其他承诺项履行期限均为长期有效
按照承诺履行中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2014年01月14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4年06月18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上投摩根基金、华安基金、招商基金、广发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2014年06月18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个人
个人投资者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150万元的对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明确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公司对权益法核算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调整在报表中的列报,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并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精算工作,目前暂无法确定定量调整数据,后续公司将积极、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拟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其他重要影响。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0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出具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 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1、关于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150万元的对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明确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公司对权益法核算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调整在报表中的列报,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3、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并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精算工作,目前暂无法确定定量调整数据,后续公司将积极、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拟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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