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安铁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清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万元
■
(2) 利润表项目
单位:万元
■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万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150万元的对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明确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公司对权益法核算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调整在报表中的列报,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3、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并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精算工作,目前暂无法确定定量调整数据,后续公司将积极、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拟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除上述项目外,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其他重要影响。
证券代码:000800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0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8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3、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微博]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1、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微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出具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00证券简称:一汽轿车公告编号:2014-054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30日,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自2014年1月26日起,财政部陆续修订和新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2014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新修订的会计准则。本次准则修订未涉及部分,公司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起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1、关于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不再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改为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本公司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9月30日账面价值为150万元的对吉林亿安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2、关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核算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了其他综合收益项目的列报,明确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本公司对权益法核算的一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列报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自2014年7月1日起开始实行,调整在报表中的列报,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3、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公司对现有的职工薪酬会计政策进行重新梳理,并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相关精算工作,目前暂无法确定定量调整数据,后续公司将积极、有序推进该项工作,拟在2014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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