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3 年 12月 16 日接第一大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通知,目前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7 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12月17日起停牌不超过30日。
公司于2014年1月16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1月16日起继续停牌30日。公司于2014年2月15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2月17日起继续停牌30日。公司于 2014 年 3月 15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1),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4 年 3 月 17 日起继续停牌30 日。2014年4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按照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17日起复牌。
2014年9月12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重组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鉴于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微博]对本次重组方案的批准,公司将于条件具备时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根据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30日发布一次有关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履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向有关上级主管和国资监管部门进行请示及中国证监会[微博]核准等多项程序,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国通高新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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