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等中国证监会[微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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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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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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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上下围绕2014年工作计划,坚持“轻重并举、软硬兼施、投资并购、国际视野”的发展方针,继续加速由传统水务投资运营商向水务环保系统服务提供商的战略转型,扎实推进市场开拓、管理提升、海外并购等各项工作,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基本完成了农村环保产品设备、知识产权、人力资源等各方面的系统建设工作,目前已经构建了较完整的适应国内水质和城镇市场特征的水处理设备技术体系,具有小型化、模块化、成本相对低廉和安装维护简便的突出特征。
在管理提升方面,公司继续深化全面预算管理、ERP 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通过采购降本、费用控制等方式严格控制成本,初步完成了公司ERP 管理系统的建设,通过强化绩效考核、企业文化建设提升员工执行力和凝聚力,基本完成公司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基本明确企业文化的核心体系和实施计划。
在海外并购方面,公司密切关注对国际先进水务环保技术的投资机会,积极谋求海外技术并购。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瑞典Josab公司的股份收购。
立足当前的市场环境和公司发展形势,下半年,公司将继续保持危机感和紧迫感,加速市场开拓,夯实管理基础,在确保全年经营业绩的同时,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拓展新型城镇供排水业务,并与地方政府、居民用户共同探索并不断完善适宜于该新兴市场的商业模式;继续强化全面预算管理、ERP 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和企业文化建设,保持经营效率的稳定提升;加强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核心竞争能力;加快投资并购,加速收购和引进海外前沿水处理技术。
公司现在的业务领域涵盖了水务环保产业链的城市市政供水及污水处理、新型城镇分布式供排水、垃圾渗滤液处理、环保设备及工程业务等多个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各项经营和财务指标持续稳定。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86.4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9.0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40.7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9.16%。
报告期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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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达到372,351.43万元,较2013年末增长4.83%。公司自2010年以来主要资产负债项目的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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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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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1)合并范围发生变化,一方面公司于2013年7月底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另一方面公司于2013年8月底完成对宁阳磁窑污水的收购,自2013年9月将宁阳磁窑污水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这两家公司对合并后的营业收入有重要贡献;(2)公司子公司东营污水于2014年1月开始运营,去年同期处于在建期。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营业收入变动原因类似,(1)由于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本期较去年同期新增天地人和宁阳磁窑污水的营业成本;(2)公司子公司东营污水于2014年1月开始运营,去年同期处于在建期。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2013年7月底公司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天地人业务分散在全国各地,且行业竞争激烈,导致天地人销售费用较高。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1)2013年7月底公司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公司积极开展海外技术并购活动,本期公司支付了并购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约500万元;(3)公司子公司东营污水于2014年1月开始运营,去年同期处于在建期。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借款利息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于2013年7月底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天地人公司市政业务较多,行业竞争激烈,回款周期较长,同时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赎回银行理财产生较大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该部分资金对应资产类科目变动主要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去年上半年完成非公开发行,获得募集资金约 12 亿元。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1)公司2012年12月,成立了独立的技术研发平台国中科创,专门负责国外技术的引入及本土化改良,高难度废水处理研发等科研活动,随着平台的日益成熟及相关研发项目的增加,导致研发投入增加;(2)公司于2013年7月底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天地人为确保其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对技术研发保持持续性经费投入。
2、其它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来源于工程服务及设备销售的利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为2013年7月底公司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14年1-6月天地人实现净利润2,357.15万元,占公司净利润总额的44.01%,为公司工程服务及设备销售利润的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预案等相关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最终核准。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 继续巩固并强化城市市政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的优势地位,充分发挥现有存量资产的潜力和优势,关注高成长性区域的业务发展机会。
● 牢牢把握中国水务市场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发挥产品和技术的系统性优势,集中力量重点拓展新型城镇供排水业务。
● 积极推行投资并购战略,密切关注环保产业的前沿动态,进一步延伸、完善和拉长产业价值链,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拓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业细分领域。
● 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建设产业研发平台,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深化与行业科研院所、战略联盟的技术合作,不断积累并提升核心技术,培育公司核心竞争优势。
●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融资平台和资源整合平台的作用,实施资本化运作,加快资产资本化和资本证券化的步伐。
● 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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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产品类别列示对毛利率的变动进行分析:
污水处理:2014年上半年毛利率为44.65%,较去年同期下降3.5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由于人工和原材料涨价所带来的成本上涨,故污水处理环节,毛利率有小幅下滑。
工程技术咨询服务:2014年上半年毛利率为75.16%,较去年同期下降6.0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天地人技术咨询服务的毛利率低于公司原有的技术咨询服务毛利率,本期将天地人纳入合并范围后拉低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
设备销售:2014年上半年毛利率为50.31%,较去年同期增加26.4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天地人设备销售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公司原有的设备销售毛利率,本期将天地人纳入合并范围后提高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
工程总包:2014年上半年毛利率为51.05%,较去年同期增加42.09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天地人工程总包业务的毛利率高于公司原有的工程总包毛利率,本期将天地人纳入合并范围后提高了公司整体的毛利率。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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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底,公司完成对天地人100%股权收购,自2013年8月起将天地人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天地人的项目遍布全国各省市,故主营业务分地区列示时较上一年度有较大变化。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1、完整产业链优势
公司当前的主营业务涵盖了水务环保产业链的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工业水处理、环保设备、工程建设和技术开发服务等多个领域,既有稳定的水务项目建设和运营业务,也有高附加值的水处理设备及工程业务,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综合类水务环保上市公司。
2、业务间多元协同优势
公司的市政供排水业务、垃圾渗滤液处理业务以及开拓中的新型城镇供排水业务的客户均为地方各级政府,可凭借各自建立的市场口碑、人脉、销售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公司的工业水处理总包和高浓度工业废水处理等业务、环保工程建设和市政供排水投资建设等均具有高度的关联协同特征;公司的研发和孵化平台国中科创可为各业务板块提供完整有力的技术支持。随着公司各业务之间的深入互动,业务之间的多元协同效应将更加凸显并持续发挥作用。
3、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坚持技术领先战略,具备雄厚的技术储备和行业实施经验,业务技术涵盖了水处理产业链的研发、咨询、设计、建设、运营等各个方面。公司旗下天地人掌握碟管式反渗透膜技术及其衍生工艺,拥有专门处理垃圾渗滤液和高难度废水膜法深度处理的完整工艺技术,具备从膜产品、膜组件到系统集成的一体化开发设计能力。中科国益拥有分体式膜生物反应器、PVC母液治理及回用技术、快速净化水反应器、丙烯酸工业污水生化处理工业化技术、高含盐含油污水深度处理组合工艺技术、含汞废水物化法处理等多项工艺和技术,在工业PVC、丙烯酸、石油化工等行业拥有丰富工程经验。国中科创通过国内外先进技术引进、中科院生态中心技术转化以及自主研发,掌握了供水安全保障技术、污水一级A稳定达标技术等多项实用技术,在新型城镇供排水一体化设备研究领域、除砷除氟领域具备突出优势。
4、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长期从事水务环保领域的收购、建设和运营管理,对中国水务环保市场有着深刻和独到的理解,在产业架构和布局、海内外投资并购、市场经营拓展和运营成本管控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公司的经营管理优势在当前资源整合和业务多元发展阶段将发挥重要作用。
5、国际化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海外并购机会,国际化意识和国际化程度走在国内水务企业的前列,并已取得国际化的初步成果。公司的国际化优势使得公司可以更加快捷高效地对接海外的先进水处理技术和国内的市场空间,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先发和领先地位。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4年2月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专业承包:工程咨询;投资;技术开发;销售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技术进出口。
2014年4月本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经营专业承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仪器仪表。
2014年6月本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天津国中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污水处理、环保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市政道路工程、环保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期将北京国中家源新型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国中大华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国中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4-04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军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监事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4-042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4年8月4日(星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耀生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过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对《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形成以下书面审核意见: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出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审核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延长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网公告附件:
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4-043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4月)》的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证监许可[2013]33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8家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24,691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5,699,997.10元,扣除券商费用后为人民币1,220,540,39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18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3年6月18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3]1038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276.58万元(其中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9,989.20万元,2014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287.3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为3,777.46万元。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并已全部销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14.98万元(其中:本金3,777.46万元,利息收入837.5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3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年4月)》的规定,公司分别在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东营垦利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013年6月24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东莞分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东营垦利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经销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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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按照预案要求,将募集资金投放到对应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牙克石市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上述子公司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上述子公司相继与保荐机构以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至2014年6月30日,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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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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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项目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湘潭污水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0,675万元变更为29,902万元。湘潭污水项目的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707.85万来源于公司本部和湘潭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在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公司本部募集资金在其募投项目完毕后将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作为单个项目节余资金划转到湘潭污水项目。
证券代码:600187证券简称:国中水务编号:临2014-044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在上述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33号文件核准,公司向8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024,691股,发行价格为8.10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55,699,997.10元,扣除保荐和承销费用后为人民币1,220,540,39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18日存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13年6月18日出具了中准验字[2013]1038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8,276.58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本金为3,777.46万元。公司本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并已全部销户。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614.98万元(其中:本金3,777.46万元,利息收入837.52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各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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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照拟定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临2013-37号)。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获得投资收益779.68万元。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减少财务费用等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和使用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有保本约定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限延长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
(三)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的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限的风险可控,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
2、控股子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期限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延长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期限为一年。我们认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从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延长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意见,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1、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的核查意见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上述备查文件查阅途径为:公司证券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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