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股票简称:东方热电公告编号:2014-052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2014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5%的股份,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关于增加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主要内容为:鉴于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因上述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方集团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东方集团现持有公司股份80,005,4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5%,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东方集团的本次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8月8日发出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000958股票简称:东方热电公告编号:2014-053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审议议题等相关事项。
2014年8月12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6.55%的股份,以下简称“东方集团”)《关于增加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2014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原通知”)的补充如下:
原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向供热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补充后的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向供热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现将补充后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8月22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5、出席对象:(1)截止2014年8月18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收购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向供热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除上述各项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和子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和子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各议案或各子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8月22日下午5时)。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2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10室公司资本市场与股权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958;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如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各项议案设置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00
总议案
100元
1
《关于收购沧州新能源、易县新能源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1.00元
2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元
3
《关于向供热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3.00元
4
《关于与中电投河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00元
5
《关于与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签订<河北南部电网2014年月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5.00元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方式: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15:00 至2014年8月2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62792
联系人:徐会桥程琳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会议预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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