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责任:券商最大的社会责任

2014年05月14日 01:24  证券日报  收藏本文     

  ■文 君

  与其他企业一样,券商对于慈善、环保、公益事业等等的关注、支持和贡献都是其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形式,也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然而,券商还有一层“特殊”身份,作为其他企业上市的第一道“把关人”。笔者认为,把优质企业推荐上市是他们本职工作,也是对社会承担的最大责任。

  然而,券商对于这项社会责任的“履行”并不令人满意。2013年以前,可谓新股年年发,变脸常常有。往近了说,今年年初上市的48只新股的首季业绩就十分令人失望。48只次新股一季度实现净利润18.48亿元,同比下跌23.05%。8只次新股业绩出现亏损,10家跌幅接近或超过20%,15家盈利同比出现下降。这些千挑万选之后上市的新股,首季业绩就如此难看,保荐机构的脸面似乎也挂不住。

  更重要的是,保荐机构“荐而不保”,是要付出代价的。《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证监会[微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

  然而,这种违规成本的威慑力似乎还不够。监管部门的监管措施多以“谈话”、“警示”为主,基本上不影响到保荐机构的切身利益,作用有限。

  而如今,注册制渐行渐近,保荐机构在新股发行注册制实施过程中责任重大,可以说,保荐机构责任规定是否完备,责任是否能够落实,关系到新股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成败。

  事实上,保荐机构能够尽职尽责,不但对自身的发展大有裨益,同时对市场的稳定发展将同样起到积极作用。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

分享到:
收藏  |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

0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收藏成功 查看我的收藏
  • 新闻首批仪仗女兵穿高跟马靴梳传统发髻
  • 体育恒大负总分5-2进亚冠8强 止主场逢日全胜
  • 娱乐撞完根硕撞黄渤!汤唯遭调侃:难怪只浅笑
  • 财经上海铁路局副局长落马 曾反对火车票实名
  • 科技对话58同城CEO姚劲波:不靠BAT怎么活?
  • 博客深圳大暴雨学生们满街抓鱼(图)
  • 读书优劣悬殊:抗美援朝敌我装备差距有多大
  • 教育2014年亚洲大学排行榜出炉 北大仅排第8
  • 叶荣添:必须买进 这次反弹最少500点
  • 陶冬:反贪腐对经济的冲击浮现
  • 吴晓波:宋林悲剧的来源于国企制度
  • 张庭宾:警惕超级黑天鹅 伊朗战争
  • 易宪容:中央政府不救楼市概率大
  • 叶檀:经济改革顶层设计的三核心
  • 许一力:国九条背后的政府需求
  • 苏鑫:若房地产崩盘 哪些资产最抗跌
  • 刘星:超凡蜘蛛侠2告诉股市会怎么走
  • 张化桥:高利率玩死A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