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04,988,02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15
(三)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聘请了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聂学民律师和李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陈江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共9人,出席会议董事6人。因出差,董事长寇卫平先生委托副董事长陈江先生,董事戴建国先生委托董事张建英女士,独立董事江鹏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沈建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共3人,出席会议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甄靖宇先生因出差委托监事冯蜀军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票数
(股)
比例
(%)
票数
(股)
比例
(%)
票数
(股)
比例
(%)
是否
通过
1
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2
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3
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4
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5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6
关于续聘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7
关于续聘201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8
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9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4,988,027
100
0
0
0
0
是
注:第9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聂学民律师和李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克国际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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