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6日收到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的《更名公告》,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湖北省财政厅鄂财会发(2013)25号文件批准,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转制为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的事务所名称自2014年1月1日启用。
根据规定,转制后的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继续履行原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本次转制更名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公司无需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做出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6日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