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解读:江苏阳光集团接手美尔雅集团20.06%股权

2013年12月30日 20:09  中证网 

  或实际主导美尔雅经营

  本报记者 王锦

  美尔雅大股东股权发生变更,江苏阳光集团接手美尔雅集团20.06%的股权,尽管美尔雅的实际控制人并未因此发生变化,但从实际经营来看,美尔雅的经营主导权已经转移至江苏阳光手中,未来江苏阳光对于美尔雅业务的整合也值得期待。

  美尔雅12月30日晚间公告,黄石国资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收到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的《挂牌结果通知书》,公司大股东湖北美尔雅集团有限公司20.06%股权项目公告期满,公告期间,只征集到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意向受让方。黄石国资公司于12月27日与江苏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

  此前,美尔雅曾公告,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大股东美尔雅集团20.06%股权,挂牌价格为3621万元。

  截至2013年9月30日,美尔雅集团持有上市公司流通股7338.87万股,占总股本的20.39%,为第一大股东。

  资料显示,目前美尔雅集团的股权结构中,建设银行由于债转股等原因实际拥有79.94%的美尔雅集团股权,剩余的20.06%股权由黄石国资持有。不过,有人士透露称,建设银行虽为持股79.94%的大股东,但真正主导美尔雅集团的应是黄石国资方面。

  因此,此番转让也意味着美尔雅集团“实际主导权”已经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未来江苏阳光集团对美尔雅的发展思路也值得期待。

  在美尔雅集团的挂牌转让公告中,对于受让方的条件也有着严格要求,其中要求受让方是具备发展美尔雅品牌上下游产业链或其产品种类与美尔雅形成互补的企业,同时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完成后,确保美尔雅品牌做大做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在黄石市三年内的投资金额不低于20亿人民币,确保标的企业2016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人民币,2018年销售收入达到100亿元人民币的目标。

  江苏阳光集团同美尔雅集团同属于纺织服装行业,但从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江苏阳光集团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江苏阳光的业绩则远远好于美尔雅的业绩。美尔雅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057万元,扣除非经后净利润亏损;而江苏阳光净利润则为5373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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