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程控股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3-025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3日在通程国际大酒店行政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董事均全部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对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委托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详细情况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通程控股证券代码:000419 公告编号:2013-026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展期事项概述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2012年12月26日,公司与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化英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河西支行")签署《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公司委托建行河西支行贷款人民币30,000万元给怀化英泰。委托贷款期限为12个月(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利率为年利率15%。(具体内容详见详见2012年12月26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取得怀化英泰支付给公司的委托贷款本息14,452万元。其中贷款本金10,000万元,利息4,452万元。
怀化英泰在本次委托贷款到期前向公司提出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申请。公司内部控制相关部门对怀化英泰进行了深入的实地调查,对其在建项目进度、财务状况、日常经营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对给予部分委托贷款展期的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客观充分的评估和论证,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2013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对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部分委托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对怀化英泰提供委托贷款的展期金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展期期限为6个月至2014年6月25日。其他基本条件维持不变,年利率维持15%不变,原担保抵押维持不变。在展期期限内怀化英泰可以提前还款。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怀化英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怀化市鹤城区鹤州北路火车站广场
4、法定代表人:谢永健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经营范围: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投资;凭资质从事物业经营、服务管理。
7、股权结构:
东星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500万元,持有怀化英泰50%的股权,曾伟东出资1750万元,持有怀化英泰35%的股权,永安信(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出资750万元,持有怀化英泰15%的股权。
怀化英泰实际控制人为谢永健,其持有东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77.25%的股权。
8、经营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1日,怀化英泰资产总额106,876.40万元,负债总额51,191.73万元,净资产55,684.67万元,净利润2,702.81万元。(未经审计)
三、公司为委托贷款展期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怀化英泰提供怀化英泰国际广场B区一至六楼房屋所有权进行抵押担保。经湖南新时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英泰国际广场B区一至六楼房产进行资产评估,截止2013年12月17日,该项抵押资产净值为72,611.56万元,相对应公司此次委托贷款展期金额,其资产足值。
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对怀化英泰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对给予部分委托贷款展期进行了审慎的分析论证,经过对怀化英泰的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怀化英泰的财务状况、信用纪录、资产质量、日常经营、在建项目等基本情况,认为怀化英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用于担保抵押的资产足值,并具有良好的升值空间。公司对该项委托贷款进行展期风险可控。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对怀化英泰委托贷款进行展期是基于公司内控部门对贷款方进行了全面的尽职调查,对贷款人的经营情况和债务偿还能力进行了审慎的评估后确定的。贷款方提供抵押担保的资产足值,公司该项委托贷款的风险可控。公司该项委托贷款展期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能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增加公司当期的投资收益。
五、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委托贷款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逾期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委托借款合同》
3、《担保抵押合同》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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