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周刊?红周刊》特约作者 上海证券 李颖
2013年,基金行业发生了不少重大事件,其中不乏基金公司高管变动或ETF乌龙指等重磅事件,但笔者从中挑选出对基金投资者把握未来长期预期有关的重要事件,以资分享。
“代持养券”揭开债市黑幕
经过2012年一波持续的大幅上涨行情,债券基金普遍取得了超乎寻常的高收益。快速上涨的牛市既能给市场注入活力,又能悄然催生和掩盖不断膨胀的风险。“代持养券”稽查风暴,无疑是今年对债券基金影响重大的事件。
2013年4月15日,万家添利分级的基金经理被调查消息传出,随后债券市场多位资深投资人士相继陷入黑幕风波。反应灵敏的分级债券基金激进份额率先大幅下跌,尔后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债券市场进入了持续调整震荡期,债券基金纷纷下调投资杠杆。
简单地说,“代持养券”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投资机构在卖出债券后,私下跟交易对手签订协议,将在未来某时点以接近成本价重新买回债券。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可以跟交易对手方私下达成协议,双方交易条件和价格并不为外界所知,因此存在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的可能性。
债券基金的“代持养券”行为可能加大债券基金的收益和风险。在利率走低、债券持续上涨的牛市时期,债券基金通过“代持养券”能够获得收益的放大效应,在债券下跌时期同样将面临亏损放大,并且这样的风险还可能暴露在资产负债表之外。
另一个风险因素是,这种私下约定的行为为“隐藏收益或亏损”提供了温床,在将债券资产化为表外后,上涨的收益可以约定“瓜分”,下跌的损失也能暂时隐藏借记在外部,实际仍将由基金资产来承担。债券基金经理利用提供“代持养券”业务提取“代养方”的收益返点,在利益诱惑下可能主动加大基金杠杆,增加了债券基金的风险。
这次整治风暴短期对债券基金的收益造成了较大的冲击,但长期来看将使债基投资更加规范,实质上加强了债券基金的投资价值。
新《基金法》传递新希望
2013年不能不提的就是6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的新《基金法》,这个曾经处处管制的行业开始着手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有望提升整体竞争力以让投资者得到更多的益处。新《基金法》的几个重大变化不一定马上能在投资者的生活中显现出来,但是为基金的发展指出了趋势性方向:
一是“能者多劳”,让有能力的财富管理机构更多地参与到公募基金行业中。
自6月1日起,符合规定的券商、保险、私募基金甚至私募股权和创投,都将可以获得发行公募基金的资格。这意味着,诸多领域的投资管理机构其财富管理的专业服务和各自领域中的投资管理资源、经验,均有可能面向大众投资者提供,更重要的是加强了基金行业的竞争。今年底,东方证券的首款公募基金产品已经获得审批通过,拉开了这场竞争的序幕。未来基金行业在更多投资机构加入“逐鹿”的大趋势下,能否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服务,值得拭目以待。
二是“激励养贤”,给基金管理人股权激励权限,激励公募基金留住人才、发展人才,以打造更好的投资管理环境。
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的频繁流失,让基金策略的稳定执行、投资水准的贯彻都难以得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也常常因为人才的流失受到损害。投资者经常会抱怨,优秀的公募基金经理往往在做出一定成绩后,就跳槽去了私募基金等其他激励更好的机构,公募基金似乎成为了人才的“练手”场所。
新《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且5%以下的股权变更不需要审批,这使得基金公司可能采用股权激励留住人才、吸引高端人才,其中小型基金公司更加灵活,实施股权激励相对容易。比如,今年富国基金公司前总经理窦玉明转至中欧基金[微博]公司,原因之一或在于其较灵活的股权激励吸引力。股权激励是一个信号,如果基金公司能够持续加强对人才的灵活激励管理,着眼于长期的激励措施,或许中国出现一批兢兢业业、管理一只基金数十年如一日的基金经理就将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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